關於東方13-3區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東方13-3區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4〕3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東方13-3氣田新建1座無人井口平臺(DF13-3WHPG平臺),布設12個井槽,先期鑽6口生産井,預留6口井槽。新建DF13-3WHPG平臺與DF1-1WHPF平臺間海底混輸管道、海底電纜各1條,長度均為6.3公里;新建DF1-1WHPF平臺與DF13-2CEPB平臺間海底混輸管道1條,長度為15公里。同時,對已建DF1-1WHPF平臺和DF13-2CEPB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包括提升生産水處理能力、外擴甲板,以及新增清管球發射器、接收器、凝析油增壓泵、電纜護管和海纜接線箱等。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合成基鑽井液、含油量超過8%的水基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産生的生活污水、含油生産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活垃圾(符合排放要求的食品廢棄物除外)、生産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船舶産生的各類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和維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加強海管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油田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海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四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符合排放要求的鑽井液和鑽屑在水下25米排放,並嚴格控制排放速率。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海纜挖溝作業應避開所在海域主要經濟魚類産卵盛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4年9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10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