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堡35-2油田20口調整井及平臺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南堡35-2油田20口調整井及平臺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4〕57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南堡35-2油田實施20口調整井。其中,NB35-2CEP平臺實施10口生産井和7口注水井(含3口先期排液注水井),NB35-2WHPB平臺實施1口生産井和1口注水井,NB35-2WHPC平臺實施1口生産井。同時,對已建NB35-2CEP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包括新增就地脫水設備及工藝管線、生産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注水系統、各層甲板升級改造等。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的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産生的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活垃圾、生産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含油生産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船舶機艙含油污水鉛封後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産生的各類垃圾、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水壓力和注入量進行注水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四)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河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河北海警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鑽井液、鑽屑排放速率,減少懸浮泥沙擴散影響面積,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12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