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PL19-3油田1/2/3/8/9區二次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PL19-3油田1/2/3/8/9區二次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4〕54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蓬萊19-3油田新建2座井口平臺(PL19-3WHPU平臺、PL19-3WHPR平臺),其中,PL19-3WHPU平臺設置28個井槽,先期開發28口井(生産井21口、注水井7口),預留14口井;PL19-3WHPR平臺設置28個井槽,先期開發25口井(生産井17口、注水井8口),預留17口井。在現有PL19-3WHPG平臺新增7個外挂井槽,布設5口生産井、2口注水井。新建PL19-3WHPR平臺與PL19-3WHPE平臺間棧橋,長度為60米;新建PL19-3WHPU平臺與PL19-3WHPG平臺間海底混輸管道和海底注水管道各1條,長度均為1.5公里;新建PL19-3WHPD平臺與PL19-3WHPU平臺間海底電纜1條,長度為1.9公里。同時,對依託的PL19-3WHPD/E/G平臺、PL19-3CEPB平臺和PL19-3RUP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包括外擴甲板,新增1根海纜立管、清管球接收筒和2個中壓盤櫃,改造消防設施和電氣設施等。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的鑽井液及鑽屑應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施工期産生的生活污水和運營期産生的黑水處理達標後排海,運營期産生的灰水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生活垃圾、生産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船舶機艙含油污水鉛封後運回陸地送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産生的各類垃圾、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和維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加強海管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五)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油田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位於鱸魚産卵場內的海底管纜鋪設應避開其産卵盛期(10月),嚴格控制鑽井液和鑽屑的排放速率,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