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交通運輸部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你局《關於審批長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交長管養護〔2025〕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工程所在江段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和崇明區境內,擬整治江段上起南北槽分流口,下至長江口外B警戒區,全長約86公里。工程整治目標為8米(水深)×400米(航寬)×1500米(彎曲半徑),通航保證率95%,滿足萬噸級船舶通航。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九段沙護灘堤工程,在江亞南沙沙尾至九段沙南緣建設長24公里、高程為2米的護灘堤;疏浚工程,對航道淺區進行局部疏浚3312萬立方米,並相應建設調整導助航設施;長江口航道橫沙生産基地碼頭配套改造工程,加固碼頭水工結構,增加2台門座起重機和4台軌道式龍門起重機;長江口航道科研生産基地配套改造工程,對基地的長江口整體物理模型及試驗大廳、變電站、給排水管網、道路等進行改造。
工程已列入國家相關專項規劃,工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規定,基本落實了《長江幹線航道治理工程(2023—2035年)總體環境影響評價研究報告》及我部有關意見(環辦環評函〔2025〕39號)的相關要求。工程建設將對沿線局部區域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工程建設將改變局部水域河床形態和水文條件,破壞底棲環境、干擾中華鱘活動和降低水生生物生境異質性,工程涉水施工將導致底棲生物、魚卵、仔魚等損害,將造成一定時期內水域生物量損失和中華鱘幼鱘食物資源損失。橫沙生産基地碼頭改造工程將佔用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長江河口區)實驗區少量區域。工程與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相鄰,建成後因河段水文情勢的變化將可能導致九段沙洲灘局部地形變化。施工期作業噪聲和船舶燈光,運營期船舶運輸等會對保護區內鳥類棲息活動産生一定干擾。
(二)水環境影響。工程所在江段周邊分佈有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程疏浚、沉排、拋石、拋泥等涉水施工引起的懸浮物擴散,施工船舶含油廢水和生活污水等排放,將對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水質産生一定不利影響。項目建成後,南槽航道水位變幅、流速變幅均很小,對水文情勢影響不大。
(三)其他。施工及運營船舶發生溢油(液)事故或危險化學品泄漏,將對周邊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3處自然保護區、青草沙等4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上海吳淞炮台灣國家濕地公園、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長江河口區)、中華鱘等重要魚類及其重要生境等造成不利影響。施工期産生的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範圍,施工船舶不得進入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得隨意破壞洲灘和保護區植被,嚴禁在施工水域進行捕魚、捕鳥或從事其他破壞生態的活動。橫沙生産基地碼頭改造工程涉及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時,沉樁施工等涉水作業,應避開保護區特別保護期(2月至7月)。加強珍稀水生生物和魚類重要生境保護,疏浚作業避開中華鱘和主要經濟魚類的産卵、育肥和洄遊高峰期(4月至5月),在6月至7月疏浚工程進度降低50%。加強對中華鱘及濕地鳥類的保護,施工前科學驅趕,施工期加強觀察,必要時暫停施工避免對其造成傷害,發現受傷個體及時救護並向主管部門報告。落實生態損害補償,開展增殖放流,恢復魚類資源。嚴格落實生態跟蹤監測計劃,制定詳細生態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調整施工方案或補充優化保護措施。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疏浚範圍和拋泥去向,疏浚船舶禁止在運輸途中溢流,施工船舶須在指定傾倒區內拋泥,並開展疏浚泥沙回用的可行性專題研究;護灘堤頭部和尾部(總計4.4公里)施工強度降低50%,減輕懸浮物對臨近的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影響;護底施工時降低鋪設船滑板與泥面落差,減輕對河床泥沙的擾動;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機修含油污水交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經收集後定期送岸上處置,確保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得到妥善處置,陸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綜合利用或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三)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加強船舶通航管理,嚴格將施工船舶限制在施工水域內,不得隨意穿越航道,減少事故發生;強化施工期和運營期應急能力建設,按要求配置應急設備及物資,並充分利用周邊溢油應急資源;依法依規,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與海事部門、地方政府等相關應急預案的聯動,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發生溢油事故等突發環境事件後儘快啟動應急預案並妥善處置。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採取符合環保要求的施工設備,鼓勵使用新能源設備。加強施工船舶維修保養,減少船舶廢氣排放;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工藝,加強機械維修保養,減緩噪聲影響。施工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後送至地方垃圾填埋場處置,船舶垃圾交海事部門認可的接收單位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度和資金保障等,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並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將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和強化。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竣工5年內,應依法開展後評價,重點關注工程實施對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中華鱘等生態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
五、浦東新區和崇明區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6月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浦東新區、崇明區生態環境局,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6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