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唐山港京唐港區51號、52號散貨泊位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於審批唐山港京唐港區51號、52號散貨泊位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唐港股份政呈〔2025〕2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項目位於唐山港京唐港區第四港池北側岸線東段,陸域佔地面積93.8公頃,其中用地面積49.25公頃、填海造地面積44.55公頃;港池用海面積29.25公頃。建設內容包括碼頭工程、堆場工程、疏浚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新建51號、52號等2個30萬噸級散貨泊位,設計年吞吐量2500萬噸,均為卸船作業。其中,51號泊位為通用散貨泊位,設置6台門座起重機和1台鏈鬥卸船機,每台門座起重機額定起重載荷為40噸,鏈鬥卸船機額定卸船能力為3000噸/小時;52號泊位為主要運輸鐵礦石和鎳礦石的專用礦石泊位,設置3台橋式抓鬥卸船機,每台橋式抓鬥卸船機額定卸船能力為3800噸/小時。碼頭采用沉箱結構,設計頂高程4.2米,停泊水域寬129米,泊位總長826米、寬57米。堆場區主要位於51號泊位後方,佔地77.73萬平方米,設置4座全封閉條形倉,均採用鋼網架結構。堆場區南北兩端佈置7座集水池,總容量3萬立方米;佈置13座生態蓄水池,總容量2.37萬立方米;新建1座日處理能力為1.2萬立方米的含礦污水處理站;新建1座110千伏變電站及4座變電所。本項目疏浚量1275.16萬立方米,陸域場地平整挖方290.5萬立方米,無外購土石方。項目輔建區位於52號泊位後方,主要佈置調度樓、危廢暫存間等。配套建設給排水、供電等公用工程及輔助生産設施。
本項目屬於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復的《唐山港總體規劃(修訂)》確定建設的碼頭,工程建設總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規定,基本落實了規劃環評相關要求。項目實施將對生態、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港池疏浚、碼頭施工等作業擾動海床,將造成底棲生物及其生境損失,疏浚懸浮物擴散,將造成漁業資源及浮游生物損失。
(二)水環境影響。本項目所在海域為四類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執行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施工期港池疏浚、碼頭施工等導致的懸浮物擴散,將對海水水質造成不利影響,陸域施工廢水、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運營期各類沖洗廢水、含塵雨水、陸域生活污水、船舶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大氣環境影響。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車輛廢氣、船舶廢氣等,將對周邊區域造成不利影響。運營期礦石接卸和運輸産生的揚塵等,將對周邊區域造成不利影響。
(四)其他生態環境影響。船舶碰撞導致的燃料油泄漏事故,將可能對周邊海域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等造成不利影響。施工期和運營期産生的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嚴格限定疏浚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小對生物棲息的底質環境的擾動強度和範圍;落實海洋生態損害補償措施,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疏浚施工進度和船舶配置,精確定位疏浚範圍,確保挖泥船的泥門密閉,在運輸過程中嚴防泥漿泄漏。施工廢(污)水經處理達標後回用或綜合利用。運營期碼頭面、轉接機房沖洗廢水及含塵雨水送含礦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碼頭面沖洗;車輛沖洗廢水經洗車平臺配套的沉澱池沉澱處理後迴圈利用;生活污水經管道收集後送首鋼礦石碼頭輔建區現有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碼頭面沖洗。船舶污水交有資質單位收集處理。
(三)大氣環境保護措施。對施工期建築材料等起塵物料進行苫蓋,對施工場地和道路進行硬化並及時清掃、灑水,對運輸車輛及時沖洗,對建築材料及建築垃圾密閉運輸。安裝揚塵線上監測設備。運營期門座起重機、橋式抓鬥卸船機的接料漏斗設置擋風墻,漏斗下方設置導料槽與皮帶連接,漏斗上方及導料槽落料點設置幹霧抑塵裝置;鏈鬥卸船機臂架下方設置接料板,皮&&部設置密閉罩,皮帶落料處設置導料槽、密閉罩、防塵簾及幹霧抑塵裝置等。行走段皮帶、皮帶機、轉接機房落料處等均實施封閉,並配置清掃器、幹霧抑塵裝置等。建設封閉式條形倉,並配置固定噴淋裝置、幹霧抑塵裝置等。進一步提升港區集疏運清潔運輸比例,優先採用新能源重卡等清潔運輸方式;運輸車輛實施苫蓋,出堆場前清洗車身;港區配備專用清掃灑水一體車,及時清理灑落礦石;港區新增和更換作業機械、港內車輛等優先使用新能源機械或車輛。落實“以新帶老”要求,根據改造方案在2030年前完成集團所屬相關露天散貨堆場及輸送系統的全封閉改造。
(四)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嚴格防範溢油風險。加強施工期船舶管理,施工船舶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施工並配備有效通信設備,科學設置施工專用浮標,明確施工作業水域,防止其他船舶誤入施工區域,避免發生船舶碰撞。嚴禁施工單位擅自擴大施工作業安全區,嚴禁無關船舶進入施工作業水域。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做好應急預案修編和管理,配備充足應急物資。加強與地方政府、海事等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發生事故時及時啟動預案,妥善應對。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採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施工機械、車輛及船舶,鼓勵使用新能源設備,加強維修保養,禁止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泵類及皮帶機驅動裝置採取廠房隔聲的降噪措施,確保施工設備達標排放和低噪聲運作。疏浚物依法依規外拋至臨時性海洋傾倒區,陸域場地平整挖方中的140.5萬立方米用於場地換填,其他150萬立方米渣土外拋至工程西側棄土區,落實棄土區生態環保措施。部分建築垃圾回用於工程回填及地基處理,其餘送至指定地點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後交市政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船舶垃圾交海事部門認可的接收單位處理,洗車平臺污泥和含礦污水處理站污泥經處理後回收利用;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危險廢物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度等,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並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將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確保綠色施工。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和強化。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監管工作。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6月2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唐山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眾聯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6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