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歧口油田群電力組網及自動化水準提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岐口油田群電力組網及自動化水準提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5〕48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QK18-1WHP1平臺、QK17-3WHP2平臺實施12口調整井。QK18-1WHP1平臺實施5口調整井,其中3口生産井及1口注水井為利用預留井槽,1口為生産井轉注水井;QK17-3WHP2平臺實施7口調整井,其中4口為生産井,2口為先期排液注水井,1口為注水井,均為老井側鑽。擬新建1條QK17-2PAPB平臺至QK17-3WHP2平臺長度約10.2公里海底電纜;QK18-1PAPA平臺新增一台透平機組,停用並拆除QK17-3WHP2平臺的新瀉雙燃料發電機組,對QK17-3WHP2、QK17-2PAPB、QK17-2WHP3、QK18-1WHP1、QK18-1APP及QK18-1PAPA平臺進行自動化適應性改造,對QK18-1APP平臺進行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升級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段鑽井液和鑽屑經檢測達標後排海,其他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活垃圾(符合排放要求的食品廢棄物除外)和生産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運營期含油生産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洗井廢水就近進入生産流程,不排海。船舶含油污水鉛封後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生活污水、各類垃圾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處懸空。
(四)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進行注水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五)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天津市和河北省的漁業、海事部門,以及天津海警局、河北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海底電纜挖溝施工、非油層段鑽井液和鑽屑排放應避開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特別保護期(4月25日至6月15日)。嚴格控制鑽井液、鑽屑排放速率,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並及時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1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