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合營~房山500千伏線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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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於報送西合營~房山500千伏線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基建函〔2025〕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新建西合營~房山500千伏線路工程。途經河北省張家口市、保定市、北京市房山區,線路路徑全長約181.0千米。
(二)西合營~房山改接至新航城變500千伏線路工程。位於北京市房山區,線路路徑全長約3.7千米。
(三)擴建西合營500千伏開關站。站址位於河北省張家口市。本期擴建1回500千伏出線間隔,安裝2組210兆乏高壓並聯電抗器。
(四)房山500千伏變電站改造工程。站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本期敷設60米電纜。
(五)新航城500千伏變電站擴建工程。站址位於北京市大興區,本期安裝2組60兆乏低壓並聯電抗器裝置。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採取抬升導線對地高度、提高工藝水準等有效措施控制項目運作時産生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且應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變電站應合理佈局,採用低噪聲設備,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確保變電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相應標準,同時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 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繼續優化線路路徑,落實沿線各省(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避讓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確實不能避讓必須經過的,採取較小塔型、高塔跨越、檔距加大等措施,根據保護對象制定相應施工方案,選擇影響較小區域通過,減少佔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和景觀。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採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擾民;施工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産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沿線地表水體;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儘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治理。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報批。
(六)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竣工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投入運作。
四、房山區、大興區、張家口市、保定市、涿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的監管。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房山區、大興區、張家口市、保定市、涿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華北分部,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1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