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埕海1-1人工島外輸油管線安全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埕海1-1人工島外輸油管線安全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國石油報〔2025〕10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更換埕海1─1人工島外輸油管道約10.5公里、更換光纜約11.7公里。項目分兩期進行施工建設:一期項目更換南排河定向鑽穿越終點至埕海聯合站段輸油管道約5.5公里,二期項目更換南排河定向鑽穿越段輸油管道約1.1公里和門衛閥組間至古貝殼堤段輸油管道約3.9公里。同時,與外輸油管道同溝及同架敷設1條24芯層絞式光纜,其中一期項目光纜長約6.5公里,二期項目光纜長約5.2公里。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原輸油管道清洗廢水收集拉運至埕海聯合站處理達標後回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鑽屑及泥漿收集拉運至消納場處置,禁止向河道及海洋中排放污染物。管道邊角料和廢焊條等交由回收公司處理,廢油漆桶等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二)加強管道管理和維護。原輸油管道清洗合格後停用封存。輸油管道進行切改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油品泄漏並做好防滲處理。加強管道檢測和保養,定期進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三)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制定項目施工期溢油應急預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河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河北海警局。
(四)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施工區域範圍,施工期應避開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內主要保護物種産卵盛期(4月至6月),利用養殖曬塘期(11月中旬至3月中旬)進行養殖塘段管線施工,確保無水施工。管道開挖施工執行“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的操作規範。施工期對易産塵物料採取密閉運輸、覆蓋堆存、灑水等方式減少揚塵。加強施工期噪聲管理,選用低噪聲的施工設備與工藝,施工區域設置圍擋,禁止夜間施工。陸域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植被恢復等,最大限度減輕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並及時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1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