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閩贛背靠背聯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閩贛背靠背聯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基建函〔2025〕1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新建500千伏輸電線路。線路途經福建省龍岩市、江西省贛州市,線路路徑全長約88.5千米。
(二)新建閩贛背靠背換流站。站址位於江西省贛州市,本期建設13台567兆伏安聯接變壓器(備用1台)、4回500千伏交流出線等。
(三)擴建紅都5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江西省贛州市,本期建設2回500千伏出線等。
(四)擴建汀州5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福建省龍岩市,本期擴建2回500千伏出線等。
該項目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採取抬升導線對地高度、提高工藝水準等有效措施控制項目運作時産生的合成電場、工頻電場、工頻磁場,且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合成電場強度符合《直流輸電工程合成電場限值及其監測方法》(GB39220-2020)要求,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新建換流站應合理佈局,採用低噪聲設備,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確保換流站、變電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相應標準,同時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繼續優化線路路徑,落實沿線各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避讓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確實不能避讓必須經過的,採取較小塔型、高塔跨越、檔距加大等措施,根據保護對象制定相應施工方案,選擇影響較小區域通過,減少佔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和景觀。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採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擾民;施工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産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沿線地表水體;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儘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治理。
(五)新建換流站生活污水不外排,設置足夠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進行防滲漏處理,産生的廢變壓器油、廢舊蓄電池等危險廢物應交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防止産生二次污染。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報批。
(七)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竣工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投入運作。
四、龍岩市、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的監管。你公司應在項目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及時報送上述部門。福建省、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1月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福建省、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龍岩市、贛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1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