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江下游安慶至蕪湖段貴池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長江航道局:
你局《關於申請長江下游安慶至蕪湖段貴池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的函》(航道函規基〔2025〕6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工程所在江段位於安徽省銅陵市和池州市境內,擬整治江段上起新開溝、下至五更磯,全長約22公里。工程整治目標為內河Ⅰ級航道標準,航道尺度為8米(水深)×200米(航寬)×1050米(彎曲半徑),通航保證率為98%,通航1萬噸級江海船。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北港控制工程,新建兩道護底帶,長度分別為1307米、1450米,並加高已建北港興隆洲右汊2號護底帶形成潛壩;崇文洲洲頭守護控制工程,延長已建崇文洲洲頭護灘帶形成梳齒壩,加高脊壩,頭部新建585米魚嘴型順壩,根部新建252米護岸;崇文洲右緣下段守護工程,新建三道護灘帶,長度分別為311米、371米、459米,根部進行整體接岸處理;中港疏浚工程,對中港進行疏浚,疏浚量約148萬立方米;護岸加固工程,分別對馬船溝1000米護岸、鳳凰洲左緣740米護岸、崇文洲右緣685米護岸、寧保洲左緣470米護岸、桂家壩500米護岸進行加固;配套工程,新建塔形岸標2座、整治建築物提示岸標4座、浮標2座、禁止拋錨浮標2座、錨地專用浮標6座,調整浮標標位11座,撤除浮標6座。工程所需預製件全部商購,不設臨時預製場。
工程已列入國家相關專項規劃,工程總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工程實施將對整治江段局部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工程建設將改變整治江段局部河床形態和水文條件,破壞底棲環境,干擾長江江豚活動;工程建成後佔用部分長江江豚棲息生境,並降低本江段作為魚類索餌、育幼和産卵場的適宜度,造成生境改變和生物量損失,擠佔水生生物活動空間。
(二)水環境影響。疏浚和拋石作業等産生的懸浮物,可能會對附近的樅陽縣鳳儀自來水廠和湯溝鎮長沙自來水廠取水口的水質産生影響。施工期污(廢)水若直接排放,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不利影響。
(三)環境風險和其他環境影響。施工船舶事故性溢油以及運營期船舶事故造成的危化品泄漏,可能對銅陵淡水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及長沙自來水廠、鳳儀自來水廠、江口水廠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含取水口)水質、長江江豚、重要魚類及其生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工程建成後的船舶大型化及數量增加,將對長江江豚産生長期干擾並導致其受傷害的風險加大。施工期産生的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儘量優化調整工程方案,減少航道整治工程量,取消原北港控制工程中擬建的3號潛壩,將1號護底帶高程降低1米。涉水施工避開長江江豚繁殖期(4月至9月)、中華鱘幼魚降海洄遊期(4月至6月),刀鱭降海洄遊期(5月至7月)。開展水生生境修復,結合長江江豚等珍稀保護水生生物的活動及生境保護要求,選擇適宜區域採取生境保護修復、禁航等措施,為受影響水生生物提供庇護棲息場所;落實生態損害補償,實施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強化長江江豚和中華鱘保護措施,貴池航道施行船舶限速;布設長江江豚和中華鱘實時聲學預警系統,在施工前科學驅趕長江江豚和中華鱘,及時救護受傷個體並報告主管部門;築壩工程採用生態友好型工程結構,降低對長江江豚和中華鱘棲息的影響。加強水生生態跟蹤監測,組織專業機構開展長江江豚和中華鱘跟蹤監測,必要時根據監測評估結果調整施工方案。跟蹤全國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進展,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生態環境敏感區的建設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必要時還應依法徵得相關部門同意,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統籌安慶至蕪湖段的航道整治工程時序,避免與土橋段、黑沙洲段等航道整治工程造成疊加影響。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精確定位施工水域、疏浚區域,疏浚船和泥駁船在運輸途中不得溢流;施工期在長沙自來水廠取水口、鳳儀自來水廠取水口周圍佈置防污簾;施工前通知取水單位加強取水口水質監測,確保居民飲水不受工程施工影響;施工船舶油污水交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經收集後定期送岸上處置,不得直接排放。
(三)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施工期在鳳儀自來水廠、江口水廠、長沙自來水廠等取水口周圍敷設圍油欄,發生事故立即通知水廠停止取水並報告海事部門。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並與當地政府、海事等部門、相關取水單位等企業預案進行銜接,開展必要培訓和演練。針對長江江豚和中華鱘等珍稀保護水生生物制定緊急救護方案,一旦發現受傷珍稀保護水生生物,及時開展救護,必要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採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施工機械、車輛及船舶,鼓勵使用新能源設備,加強維修保養和管理,確保施工設備達標排放和低噪聲運作。施工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後送至地方垃圾填埋場處置,船舶垃圾交海事部門認可的接收單位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加強環境管理
你局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度等,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梳理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形成清單作為報告書附件。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可研、招標及施工詳圖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環保措施。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將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專項環境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和強化。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建成後5年內,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重點評價工程實施後對長江江豚和中華鱘等珍稀保護水生生物的影響及措施有效性。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銅陵市、池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監管工作。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3月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銅陵市、池州市生態環境局,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3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