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龍煤集團黑龍江龍煤雞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雞西礦區合作煤礦及選煤廠新建項目(15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黑龍江龍煤雞西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雞西礦區合作煤礦及選煤廠新建項目(150萬t/a)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龍煤雞函〔2026〕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項目位於黑龍江省雞西市恒山區,設計井田面積為72.69平方公里,可採儲量為1.31億噸(已扣除暫不開採區和保護煤柱資源),設計生産規模為150萬噸/年,服務年限為62.5年。項目設計開採白堊係下統穆棱組和城子河組的7個煤層,原煤以l/3焦煤、氣煤、長焰煤及弱黏煤等為主,屬高瓦斯礦井。項目採用立井開拓方式,採取綜合機械化一次採全高採煤工藝和綜合機械化膏體充填開採工藝,採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採用智慧幹選排矸、浮選等洗選工藝。全井田劃分為2個水準、22個採區,首採區為二水準的一採區和二採區,總面積為7.83平方公里,可採資源量為0.16億噸,服務年限為10.6年。項目主要建設主立井(井筒垂深860米、凈直徑6.5米,提升能力約288萬噸/年)、副立井(井筒垂深900米、凈直徑9米)、中央風井(井筒垂深864米、凈直徑7米、回風量185立方米/秒)、西部進風斜井(井筒凈寬5米)、選煤廠等主體及其輔助工程;原煤緩衝倉(2座,單倉容量10000噸)、産品倉(2座,單倉容量5000噸)、矸石倉(1座,容量8000噸)、矸石臨時週轉場(佔地3公頃,容量18萬噸)、危廢暫存庫、場外聯絡公路、全封閉輸煤(矸)棧橋及轉載站、裝車倉等儲運工程;鍋爐房(3台25蒸噸/小時生物質鍋爐及1台2蒸噸/小時電鍋爐)、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矸石充填系統、瓦斯抽採和發電設施(4台600千瓦發電機組)等公用及環保工程。産品煤通過已建鐵路專用線外運。你公司負責建設的合作斜井位於本項目井田範圍內,涉嫌“未批先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規定,違法行為已經查處,並進行了責任追究。合作斜井項目煤炭資源已納入本項目整體開採,不得擅自恢復生産。你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項目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黑龍江雞西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建項目,總體符合礦區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24〕10號文件同意項目産能置換方案,以國能發煤炭〔2024〕75號文件核準項目按照150萬噸/年建設。項目實施將對生態、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雞西礦、農、林産業生態功能區,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旱地為主。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評價範圍內分佈有村莊、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未定級文物、公路等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實施帶來的植被佔用、野生動物驚擾、地表沉陷等,將對上述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局部區域生態系統等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環境影響。井田內分佈有小黃泥河、山南水庫、8眼分散式飲用水井等,煤炭開採對其影響較小。具有供水意義含水層為第四係孔隙潛水含水層和白堊係下統頂部風化裂隙含水層,水井水源均來自上述含水層。預測導水裂隙帶發育高度距隔水層頂板尚有一定距離,對上覆潛水含水層影響較小。煤炭開採將破壞白堊係下統穆棱組、城子河組含水層(煤係含水層),形成礦井水,涌水量約3471.14立方米/天,生活污水産生量約491.75立方米/天。礦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或污(廢)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暫存庫等區域若發生滲漏,將對區域水環境和土壤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運營期原煤開採、篩分、破碎、轉載、分選、運輸等環節産生的揚塵、噪聲以及矸石、生活垃圾、污泥、危險廢物等,生物質鍋爐、瓦斯電站等産生的煙氣等,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和棄土(渣)量。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存放回用。按照“邊開採、邊修復”要求,編制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對沉陷區及時採取裂縫填充和自然恢復相結合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確保植被覆蓋度不低於現狀。同意報告書提出的對井田27.83平方公里區域採取膏體充填開採的措施,採取膏體充填開採後,採煤沉陷對該區域內的村莊、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未定級文物、公路等影響較小。對受影響村莊、公路採取修繕等措施。對未定級文物等按要求採取留設足夠保護煤柱措施。對受影響的耕地、林地等根據受影響程度,依法採取生態修復或復墾措施,確保其功能不受影響。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野化”生態系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開展地表岩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評估,必要時進一步優化調整開採方案或強化生態保護措施。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針對小黃泥河區域採取膏體充填措施,減緩沉陷影響。針對山南水庫留設足夠保護煤柱,確保不受採煤影響。針對8眼水井,運作期加強跟蹤監測,制定居民供水應急保障預案,一旦發現居民用水困難,立即啟動預案,確保居民用水不受採煤影響。工程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開展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觀測,建立地下水長期動態監測系統,制定並落實井田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根據觀測、監測結果對開採方案和地下水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新建一座礦井水處理站和一座生活污水處理站,礦井水經處理符合要求後優先回用於項目生産、生活;生活污水經處理後綜合利用,均不外排。礦井水處置産生的濃鹽水全部綜合利用,選煤廠煤泥水實現一級閉路迴圈,不外排。建設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加強水處理設施和管網的管理維護,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對各場地採取分區防滲措施,對應急事故池、危險廢物暫存庫、污(廢)水處理站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
(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對施工期物料採取苫蓋等措施,選煤廠篩分破碎採用封閉式結構並設置除塵設施,場內運輸採用全封閉輸煤(矸)棧橋,對轉載點封閉並採取降塵措施。原煤、産品煤、矸石貯存均採用封閉式筒倉。生物質鍋爐按要求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瓦斯電站安裝脫硝設施,確保煙氣達標排放。項目排放污染物前,應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建設礦井瓦斯濃度、排放量監測設施,按有關規定開展全面監測,及時掌握溫室氣體排放情況,並預留線上監測介面,適時與有關部門聯網。採取使用新能源機械或車輛、使用低耗能設備、採購綠電等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瓦斯電站和抽採系統應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投運。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噪聲排放符合相關要求。工程不設永久棄渣場,建設期棄渣、掘進矸石以及運營期前4年矸石依託雞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永豐鄉城子河村和長青鄉紅衛村採煤沉陷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項目進行利用。棄渣不暢時臨時堆放至礦井工業場地南側臨時棄渣場。建設期結束後,對該場地進行平整硬化,運營期用於矸石臨時週轉。運作期第5年起,矸石全部用於膏體充填。你公司應統籌本項目建設與相關土地復墾項目時序,確保棄渣及矸石綜合利用措施落實。礦井水處理站煤泥回收利用,鍋爐灰渣用於膏體充填,脫硫副産物進行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後交環衛部門處理;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經脫水後單獨收集、貯運,按規定交有關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庫,集中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範,制定包括礦井水突增導致次生生態環境問題等在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法備案,並與地方應急預案聯動,開展必要的培訓和演練,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及時妥善處置。
(五)請你公司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膏體充填開採措施,投運後同步開展綜合效益專題研究,全面評估膏體充填開採工藝的經濟、生態環保等綜合效益,相關成果報我部。
四、加強環境管理
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針對主要生態環保措施,應形成清單作為環境影響報告書附件,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必要時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優化。項目應按照150萬噸/年建設,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運作後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首採區服務年限期滿後,後續採區繼續實施開採的,應當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雞西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松遼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3月3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雞西市生態環境局,黑龍江龍煤礦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煤科工集團瀋陽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松遼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3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