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貴州省銅仁市車壩河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黔水投呈〔2025〕11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工程位於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民和鎮車壩河上,車壩河是長江二級支流舞陽河的支流,發源於貴州省銅仁市石阡縣,流經銅仁市江口縣、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鞏縣,于銅仁市玉屏侗族自治縣匯入舞陽河。工程任務以城鄉生活和工業供水為主,結合灌溉,兼顧發電,併為鞏固區域脫貧攻堅成果創造條件。水庫正常蓄水位478米,總庫容1.145億立方米,興利庫容8910萬立方米。工程供水範圍為銅仁市中心城區、玉屏侗族自治縣及江口縣中心城區、民和鎮及太平鎮等鄉鎮、灌區涉及的鄉村,灌溉範圍為江碧灌區和大坪灌區,多年平均供水量10513萬立方米。建設內容包括水源工程和輸水工程,其中水源工程主要由擋水建築物、取水建築物、溢洪道、壩後電站等組成,擋水建築物採用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85米;取水建築物包括發電、供水兼生態取水口和供水灌溉取水口,設計引水流量分別為16.2立方米/秒和5.95立方米/秒;工程在壩身河床段佈置2孔開敞式溢洪道表孔,採用壩面臺階和底流消能;壩後電站裝機0.75萬千瓦。輸水工程由輸水管道(68.93公里)、輸水隧洞(22.13公里)、分水口、泵站等組成。
工程總體符合《沅江流域綜合規劃》《貴州省車壩河流域綜合規劃》以及規劃環評要求。工程實施將對水環境、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運作後,壩址處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將由現狀4.3%增加至31.8%,壩下河道水資源量減少,水庫調蓄對壩下河道水文情勢産生較大影響。工程實施將淹沒車壩河干流壩址以上部分天然河段,河段流速將減緩。工程運作對車壩河干流水質影響總體不大,受水區供水帶來的新增退水將對舞陽河、錦江等受納水體水質産生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穩定分層型,3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輸水隧洞開挖過程可能存在突涌水和局部滲漏現象,預測總體上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施工期各類廢(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水體水質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生生態影響。庫區水深增加,喜流水生境的魚類將向庫尾遷移,喜緩流和靜水生境的魚類將逐漸成為庫區優勢種。大壩建設將進一步加劇河道阻隔,影響魚類上下游遷移及種群間基因交流。工程建成後水文情勢變化、水庫下泄低溫水等,將對壩下河段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三)陸生生態影響。工程施工佔地和水庫淹沒將導致柏木林、馬尾松、杉木、楓香樹等區域常見植被損失,還將對64株古樹(楠木、大葉櫸樹、烏柿、米櫧、柏木、楓香樹、楓楊等)以及172株楠木(非古樹)、2株花櫚木、少量金蕎麥等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産生淹沒或浸沒影響。水庫蓄水淹沒、施工佔地、土石方開挖等造成的生境佔用和破壞以及施工和運作噪聲驚擾等,將對陸生動物産生一定影響。工程佔用和淹沒岑鞏龍鰲河省級風景名勝區三級保護區,穿越和佔用貴州萬山長壽湖國家濕地公園保育區、合理利用區和恢復重建區,將可能對其産生一定影響。
(四)其他影響。工程實施産生的廢氣(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産生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在清塘泵站不供水情況下,9月至次年2月下泄流量不低於1.74立方米/秒,3月至8月下泄流量不低於2.94立方米/秒;在清塘泵站供水情況下,結合玉屏片區取水需求,下泄流量應不低於前述生態流量和同期清塘泵站取水量的總和。工程建成前在車壩河水庫庫尾、壩下以及牟黃水電站尾水出口下游安裝流量線上監控設施。初期蓄水期通過臨時放水管、生態流量泄放管、發電機組等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發電機組、生態流量泄放管等下泄生態流量,機組檢修期通過生態流量泄放管下泄生態流量。下階段與下游梯級電站共同研究制定聯合生態調度方案,納入各梯級運作調度規程,確保滿足下游魚類産卵需求。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對水庫庫底進行生態環保清理,蓄水後協調地方政府儘快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原則上不得在庫區開展集中投餌養殖等不利於水環境保護的水産養殖。嚴格遵循“三先三後”原則,配合地方政府落實《貴州省銅仁市車壩河水庫工程水源區及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20—2030年)》,建立規劃執行及考核監督機制,定期開展執行情況檢查和治理效果跟蹤評價,推動治理任務按期完成,必要時對規劃實施修編,確保不影響相關河段水功能目標。在確保受水區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受納水體水環境容量滿足退水污染負荷容納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車壩河水庫發電、供水兼生態取水口和供水灌溉取水口分別採用疊梁門分層取水口、三層固定分層取水口方案,設置庫尾、壩前、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水溫進行長期系統監測。下階段開展工程分層取水措施專項設計和模型試驗工作,結合當前國內技術創新進展,進一步優化疊梁門分層取水型式,細化設計方案,提升運作穩定性和效果。進一步優化輸水隧洞等地下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工藝,加強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和超前地質預報,及時採取“堵截排”措施減緩對地下水的影響。工程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綜合利用。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車壩河水庫庫尾以上幹流43公里河段和支流凱本河25.3公里的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拆除幹流龍眼睛、斬龍關、艾坪、大塘一級、大塘二級等5座水電站並進行生態修復,支流凱本河已建2座攔河壩補建魚坡。拆除牟黃水電站庫區廢棄擋水壩並進行生態修復,建設過魚設施,恢復車壩河水庫壩下至河口間35公里河道連通性。前述措施相關費用納入工程投資。車壩河水庫蓄水前完成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編制,並報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把關。下階段統籌考慮河段特點、經濟技術可行性和過魚效果等方面,進一步論證車壩河水庫和牟黃、青塘、小花灘、于河等水電站過魚設施方案,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統籌決策具體過魚方案,確保過魚效果。運作期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與評估,並根據評估效果採取必要的適應性調整措施。建設魚類增殖放流站,蓄水前形成增殖和運作能力,放流對象為小口白甲魚、雲南光唇魚、花䱻、大鰭鳠、大眼鱖等魚類。開展運作期魚類增殖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必要時根據監測結果調整增殖放流對象及規模。
(四)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進一步減少或壓縮位於優先保護單元內的施工營地、渣場和料場等用地,最大限度降低生態破壞和景觀影響。進一步優化輸水線路設計,確保施工邊界與古樹距離不少於20米。制定棄渣綜合利用方案,強化棄渣綜合利用,減少渣場、施工佔地和植被破壞。結合林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施工和蓄水前開展工程佔地和淹沒範圍內動植物詳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及其他特殊物種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對受淹沒或浸沒影響的64株古樹、172株楠木(非古樹)、2株花櫚木採取遷地保護措施;採取種子繁殖或根莖繁殖等方式實施金蕎麥移栽,提高移栽成活率;同時,採集種子保存種質資源,以不低於受影響數量的3倍開展楠木、花櫚木和金蕎麥等苗木擴繁。浸沒影響區以外的12株古樹採取掛牌、擋墻防護等就地保護措施。下階段進一步細化受工程影響的古樹和珍稀瀕危保護植物等保護方案,移栽方案應符合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並獲得同意,對就地保護的古樹等要加強監測和巡查,儘量避免施工對其造成不利影響。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並單獨堆存回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具備條件的同步開展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野化”生態系統。嚴格做好施工管理,對施工人員開展生態環保宣傳教育,限制施工人員活動範圍,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施工過程中發現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或受傷的野生動物,及時採取有效保護、救護措施。為最大程度減少對古樹和珍稀瀕危保護植物等的淹沒影響,下階段可結合工程供水規模復核論證等,進一步論證降低水庫正常蓄水位的可能性,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統籌決策。涉及風景名勝區和國家濕地公園的工程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並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開工建設。加強風景名勝區和國家濕地公園的生態監測和監控,結合主管部門意見和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進一步強化生態敏感區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優先採用新能源車輛及機械設備、清潔低碳運輸方式等綠色施工工藝、工法和設備。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産生的廢氣(揚塵)、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進一步優化施工佈置,施工區盡可能遠離環境保護目標,採取設置減振隔聲裝置、施工車輛限速禁鳴、禁止夜間進行渣土運輸等措施,防治施工噪聲污染。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並進行統一處置,棄渣及時運至棄渣場。加強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的管理,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加強環境管理
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梳理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形成清單作為報告書附件。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分層取水措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拆除攔河建築物等)、河流連通性恢復措施(含拆除攔河建築物、過魚設施等)、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珍稀瀕危保護植物移栽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初設、招標及施工詳圖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措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
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編制工程綠色施工總體方案,優化、細化並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應將優化和細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等開展監理,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及銅仁市、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提交環境監理報告。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方案,開展全生命週期生態環境影響監測調查,對生態流量泄放、低溫水減緩、棲息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必要時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做好生態本底調查的基礎上,工程竣工時應編制生態環境狀況報告並報我部,全面評價工程實施對生態環境品質的影響。工程運作後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在施工和運作過程中,應主動回應公眾關於工程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的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銅仁市、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4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貴州省銅仁市、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4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