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錦州25—3油田I期開發/錦州25—1南油田1/8井區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錦州25—3油田I期開發/錦州25—1南油田1/8井區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6〕2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新建1套水下生産系統(JZ25-3 SPSA)、1座井口平臺(JZ25-1S WHPG),新鋪設2條海底管道、1條海底電纜和1條臍帶纜,並對現有JZ25-1S CEPF、JZ25-1S WHPC、JZ25-1S WHPE、JZ25-1S EPP等4座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新建水下生産系統(JZ25-3 SPSA)共鑽8口井,包括5口生産井、3口注水井。新建JZ25-1S WHPG平臺設置28個井槽(均為單筒單井),先期開發19口井,包括11口生産井、8口注水井(含1口先期排液注水井),9口預留井;平臺通過棧橋與現有JZ25-1S WHPC平臺連接;平臺有上中下三層甲板,設置原油處理系統、生産水處理系統、開閉排系統、化學藥劑系統、注水系統等。新建JZ25-3 SPSA系統至JZ25-1S WHPG平臺的海底混輸管道、海底注水管道和臍帶纜各1條,長度均約為5.8公里;新建1條JZ25-1S WHPE平臺至JZ25-1S WHPG平臺長度約為5.67公里的海底電纜。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段水基鑽屑和鑽井液經檢測達標後排海,合成基鑽屑和鑽井液以及油層段水基鑽屑和鑽井液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産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含油生産水、洗井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類垃圾等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和維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處懸空。定期對海底管道進行全面檢測,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五)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遼寧省漁業、海事部門和遼寧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格控制非油層段水基鑽屑和鑽井液排放速率,海底管纜挖溝施工應避開小黃魚、藍點馬鮫、銀鯧産卵盛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減輕項目建設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並及時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6年5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5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