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渤中34—1油田二次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渤中34—1油田二次調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6〕4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新建5座平臺,包括1座中心處理平臺(BZ34—1 CEPJ)、3座無人井口平臺(BZ34—1 WHPH、BZ34—1 WHPI、BZ34—1 WHPK)和1座棧橋支撐平臺(BZ34—1 BSP);新鋪設9條海底管道和3條海底電纜;新建連接BZ34—1 WHPK平臺和BZ34—1 CEPA平臺的棧橋。同時,對現有BZ34—1 CEPA、BZ34—1 WHPD、BZ34—1 WHPB、BZ34—1 EPP、BZ34—1 WHPE、BZ34—2/4 CEPA等6座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並在現有BZ34—1WHPB平臺實施1口調整井(利用老井實施注水井壓驅)。新建BZ34—1 CEPJ/WHPH/WHPI/WHPK等4座平臺共鑽120口井,包括69口生産井、40口注水井、11口預留井。其中,BZ34—1 CEPJ平臺設48口井,包括25口生産井、14口注水井、9口預留井;BZ34—1 WHPH平臺設24口井,包括12口生産井、11口注水井、1口預留井;BZ34—1 WHPI平臺設24口井,包括17口生産井、7口注水井;BZ34—1 WHPK平臺設24口井,包括15口生産井、8口注水井、1口預留井。新建BZ34—1 BSP棧橋支撐平臺,用於支撐BZ34—1 WHPK平臺和BZ34—1 CEPA平臺之間的棧橋。新建BZ34—1 WHPI平臺與BZ34—1 CEPJ平臺、BZ34—1 WHPI平臺與BZ34—1 WHPH平臺之間長度均約為3公里的海底混輸管道、海底注水管道、海底電纜各1條,新建BZ34—1 CEPJ平臺與BZ34—1 WHPK平臺之間長度均約為3.7公里的海底混輸管道、海底注水管道、海底輸氣管道、海底電纜各1條,新建1條BZ34—1 CEPJ平臺與BZ34—1 WHPE平臺之間長度約為1.4公里的海底注水管道,新建1條BZ34—1 CEPJ平臺與BZ34—2/4 CEPA平臺之間長度約為7.7公里的海底輸油管道。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段鑽屑和鑽井液經檢測達標後排海,油層段鑽屑和鑽井液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産垃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含油生産水、壓裂返排液和洗井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各類垃圾等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海底管道管理和維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交越處懸空。制定相應的管道保護和檢測程式,定期進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加強動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五)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對現有溢油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非油層段鑽屑和鑽井液排放速率,海底管纜挖溝鋪設應避開藍點馬鮫、中國對蝦、中國毛蝦産卵盛期(5月中旬至6月),最大限度減輕項目建設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並及時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6年5月2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5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