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PL19—3/PL25—6油田調整井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PL19—3/PL25—6油田調整井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6〕19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蓬萊PL19—3/25—6油田現有5座平臺實施8口調整井。其中,PL19—3 WHPE平臺、PL19—3 WHPK平臺、PL25—6 WHPF平臺、PL25—6 WHPL平臺分別實施2口、1口、1口、3口調整井,均為生産井轉注水井;PL19—3 WHPN平臺實施1口調整井,為冷採轉熱採生産井。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PL19—3 WHPE、PL25—6 WHPF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PL19—3 WHPK、PL19—3 WHPN、PL25—6 WHPL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部分回注地層,其餘部分用於衝廁。平臺生産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平臺含油生産水、洗井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船舶機艙含油污水鉛封後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生活污水、各類垃圾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
(二)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實時進行壓力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三)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6年6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6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