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川省腫瘤醫院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退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四川省腫瘤醫院:
你單位《關於審查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退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你單位武侯院區14號樓二層放射源儲存室、武侯院區14號樓三層高活性室,已于2021年6月停止使用,現擬對兩個乙級輻射工作場所實施退役,包括醫用庫房、病人候診區、高活性室、放射源庫、ECT機房、操作室、工作站、辦公室、衰變池等。
該退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格式與內容滿足相關標準要求,使用的評價模式和參數合理,評價結論可信。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該退役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做好全過程跟蹤監測,做好廢物的分類和清潔解控管理,保證退役過程的輻射安全。
三、退役實施完畢,退役場址應達到無限制開放使用要求,並經終態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其他用途。
四、我部委託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協同我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退役項目實施期間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分送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和我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並按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