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四採油廠埕海油田埕海一區(莊海8Nm和莊海4×1區塊)産能建設及地面配套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第四採油廠埕海油田埕海一區(莊海8Nm和莊海4×1區塊)産能建設及地面配套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國石油報〔2026〕2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利用埕海1-1人工島現有井槽實施17口調整井。其中,莊海8Nm區塊實施10口調整井,包括4口採油井側鑽井、4口注水井側鑽井、新鑽2口採油井;莊海4×1區塊實施7口調整井,均為採油井側鑽井。新建埕海1-1人工島至登陸點(門衛閥組間)的輸油管道、光纜各1條,長度均約為5公里;新建1條埕海1-1人工島至埕海2-2井場T接點的輸水管道,長度約為10.6公里;現有埕海1-1人工島至登陸點(門衛閥組間)的輸油管道調整為輸氣管道,長度約為5公里;拆除現有埕海1-1人工島至登陸點(門衛閥組間)的輸氣管道和輸水管道,長度均約為5公里。新建3套收發球筒。同時,對埕海1-1人工島採出水及注水系統進行適應性改造,主要內容包括新建3台一體化處理機、1台採出水提升泵、2台柱塞式注水泵等。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段水基鑽屑和鑽井液經處理達標後用於埕海1-1人工島井場填墊,油層段水基鑽屑和鑽井液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由環衛部門處理。含油生産水、管道試壓廢水、清洗廢水、洗井和修井廢水經處理後回注地層。生産垃圾、定向鑽鑽屑泥漿等固體廢物收集後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實時進行壓力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四)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河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河北海警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涉海管纜挖溝埋設應避開中國明對蝦、小黃魚、三疣梭子蟹産卵盛期(4月25日至6月15日),最大限度減輕工程建設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並及時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