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甘肅省景泰縣安家嶺能源有限公司甘肅白岩子礦區郭家臺一號煤礦(180萬噸/年)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甘肅省景泰縣安家嶺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上報甘肅省景泰縣安家嶺能源有限公司甘肅白岩子礦區郭家臺一號煤礦(180萬噸/年)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甘景安司〔2026〕1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項目位於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設計井田面積為12.32平方公里,設計可採儲量為1.27億噸(不含保護煤柱),設計規模為180萬噸/年,服務年限為45.2年。項目設計開採三疊繫上統南營兒群26個煤層,原煤為1/3焦煤、肥煤、焦煤和氣煤,屬低瓦斯礦井。礦井採用斜井開拓、走向長壁後退式採煤方法、綜採放頂煤和急傾斜綜合機械化採煤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全井田劃分3個水準6個採區,首採區為11採區,面積為5.4平方公里,服務年限為14.7年。項目設1個工業場地,主要建設主斜井(井筒凈直徑5.2米,斜長1235米)、副斜井(井筒凈直徑4.8米,斜長1252米)、回風斜井(井筒凈直徑5.8米,斜長1252米)等主體工程,機修、綜採庫等輔助工程,原煤倉(2座,單倉5000噸)、緩衝倉(1座,2200噸)、場外輸煤廊道等儲運工程,空氣源熱泵等供熱系統、礦井水處理站(528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處理站(480立方米/天)、應急事故池、危險廢物貯存庫等公用和環保工程。原煤由輸煤廊道送至郭家臺二號煤礦選煤廠洗選後,經鐵路專用線外運。依託的選煤廠、建設期棄渣場、矸石充填系統、矸石週轉場、供熱設施、行政設施、鐵路專用線、郭家臺一號煤礦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等,另行辦理環評手續。
該項目為甘肅白岩子礦區規劃新建項目。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24〕55號文件同意項目以承諾方式實施産能置換,以國能發煤炭〔2025〕19號文件核準項目按180萬噸/年建設。項目實施將對區域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甘肅北部引黃灌溉農業生態功能區,以耕地為主。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評價範圍內分佈有一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村莊、尖尖墩烽火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廟井灘聚落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等。項目實施帶來的土地佔用、施工擾動、地表沉陷等,將對上述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局部區域生態系統等造成不利影響。其中,尖尖墩烽火臺位於井田範圍外,廟井灘聚落址位於井田無煤區,預測不受採煤沉陷影響。
(二)水環境和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分佈有南沙河(季節性河流)等地表水體,具有供水意義的含水層為第四係鬆散孔隙潛水含水層以及燒變岩區裂隙潛水含水層。採煤活動將破壞三疊繫上統南營兒群煤係含水層,部分區域可能導入第四係鬆散孔隙潛水含水層以及燒變岩區裂隙潛水含水層,地下水以礦井水形式排出,項目建設運營還將産生生活污水。礦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或污(廢)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庫等區域發生滲漏等,將對水環境和土壤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運營期産生的揚塵、噪聲以及矸石、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將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控施工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和棄土(渣)量。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存放回用。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編制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對沉陷區及時採取人工修復和自然恢復相結合等方式進行生態修復,確保植被覆蓋度不低於現狀。對受採煤影響的村莊,配合地方政府按時序在受影響前完成搬遷或採取維修措施。依法依規加強對廟井灘聚落址的保護,工業場地與其建設控制地帶重疊區域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設施。對受影響的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等,根據受影響程度依法採取自然恢復或充填裂縫、土地平整、灌溉設施修繕、補植補播等生態修復措施,確保其功能不受影響。生態修復應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物種,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可自然維持的“野化”群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開展地表岩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評估,必要時進一步優化調整開採方案或強化生態保護措施。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對南沙河(季節性河流)留設足夠保護煤柱,保障其行洪等功能不受採煤影響。工程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落實“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要求,儘量減少礦井水涌出。建立地下水長期動態監測系統,制定並落實井田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開展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觀測和跟蹤評估,根據監測、觀測結果和評估成果,對開採方案和地下水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對採煤活動可能導通第四係鬆散孔隙潛水含水層區域,採取設置回採上限、實施限高開採等保護性開採措施;對可能導通南沙河西區燒變岩區裂隙潛水含水層區域,採取限高開採、留設足夠防水防砂煤岩柱等措施;對可能導通南沙河東區相關含水層區域,應根據西區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跟蹤觀測結果,單獨論證可行後方可開採。新建一座礦井水處理站和一座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回用,礦井水經處理達標後部分回用於煤礦生産,剩餘部分輸送至郭家臺一號煤礦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利用;濃鹽水全部用於井下灌漿。加強水處理設施和管網的管理維護,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工業場地採取分區防滲措施,應急事故池、危險廢物貯存庫、污(廢)水處理站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
(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對施工期物料採取苫蓋、施工場地採取灑水抑塵等措施。原煤、産品煤、矸石採用封閉設施貯存,煤炭(矸石)輸送採用全封閉輸煤廊道。篩分、破碎及轉載環節等産塵點均設置除塵設施。採取使用新能源機械或車輛、使用低耗能設備、採購綠電等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建立甲烷排放監測體系,根據規定適時推進甲烷排放核算和報告。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噪聲排放符合相關要求。運營期掘進矸石不出井,原煤運往郭家臺二號煤礦群礦型選煤廠洗選,洗選矸石依託郭家臺二號煤礦進行綜合利用,必要時進一步拓寬矸石綜合利用途徑,確保矸石全部合法合規處置。礦井水處理站煤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經脫水後,按規定交有關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庫,集中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範,建設足夠容積的應急事故池,制定包括礦井水突增或污(廢)水處理不暢導致次生生態環境問題等在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法備案,並與地方相關應急預案做好銜接,開展必要的培訓和演練,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及時妥善處置。
四、加強環境管理
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環境管理,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確保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依託的選煤廠、矸石充填系統、鐵路專用線、郭家臺一號煤礦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等設施應與本工程同步投運,依託的建設期棄渣場應于本工程開工前建成。針對主要生態環保措施,應形成清單作為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附件。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必要時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優化。項目應按照180萬噸/年的規模建設,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正式運作後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首採區服務年限期滿後,後續採區繼續實施開採的,應當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五、強化生態環境監管
白銀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生態環境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甘肅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2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白銀市生態環境局,中煤科工重慶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