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旅大16-3/27-2油田調整井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旅大16-3/27-2油田調整井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6〕27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擬在LD16-3CEPA、LD16-3WHPB、LD27-2WHPB等3座平臺實施10口調整井:在LD16-3CEPA平臺實施4口調整井,其中通過新建水下生産設施新鑽2口注水井,利用老井側鑽2口生産井;對LD16-3WHPB平臺1口生産井實施壓裂;對LD27-2WHPB平臺5口生産井實施冷採轉熱採。新鋪設2條LD16-3CEPA平臺至2口新鑽注水井的海底臍帶纜,長度分別約為60米和67.2米。同時,對LD16-3CEPA、LD27-2WHPB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包括甲板結構改造、儀錶電氣系統改造、管匯及管線調整、新增設備等。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非油層段鑽井液和鑽屑、平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油層段鑽井液和鑽屑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産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機艙含油污水鉛封後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産生的各類垃圾、生活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處理處置。洗井廢水、壓裂返排液、運營期含油生産水經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
(二)嚴格執行鑽井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地質性溢油風險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進行作業,實時進行壓力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注入壓力和注入量,確保注採平衡。
(四)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遼寧省漁業、海事部門和遼寧海警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非油層段鑽井液和鑽屑的排放速率,儘量縮短施工作業時間,最大限度減輕工程建設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該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