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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448號(資源環境類125號)提案答覆的函

2018-07-31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07-31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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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川建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常態化分類推進環保督察整治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完善制度體系,推進環保整治常態化

  (一)改革生態環境管理體制。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將原環境保護部的職責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原農業部等部門環境保護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和標準,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等。

  (二)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數十項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改革方案。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以及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等方面改革舉措出臺,開展生態文明試驗區、省以下環保機構垂直管理制度、國家公園體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改革試點,為推進環保整治常態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將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制度安排。我部將環境保護督察作為重中之重,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督察機制,狠抓督察實踐,經過兩年的努力,完成全國31個省(區、市)督察全覆蓋,有效提升了地方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地方加快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了地方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建設。

  下一步,我部將全面落實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制度化建設,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關於建立分類臺賬,分類施策

  底數清、問題準、目標明,實事求是,科學決策,分類施策,是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我們正在積極推進這方面工作。

  (一)開展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底數。國務院于2016年10月印發通知,決定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産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資訊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2018年上半年完成清查建庫和試點工作,下半年開展入戶調查、數據填報、審核匯總和品質評估,形成普查數據庫,建立並逐步完善各類污染源檔案,年底完成普查入戶調查。

  (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分類整治突出環境問題。2017年,開展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摸排“2+26”城市燃煤鍋爐和“小散亂污”企業,逐一登記備案,淘汰燃煤鍋爐4.4萬台,清理整頓涉氣“散亂污”企業6.2萬餘家。開展固體廢物集散地專項整治行動,關停取締不合法的廢塑膠等再生利用企業8800余家。開展“綠盾2017”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已督促地方查實並整改問題2.56萬個。持續開展長江經濟帶地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排查並全面完成490個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業和資訊化部開展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督導和長江經濟帶固廢資源綜合利用大排查,深入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專項行動,基本實現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高耗能行業企業的全覆蓋。

  2018年,圍繞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我部還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藍天保衛戰、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水源地保護攻堅戰等七個標誌性戰役和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整治、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等四個專項行動。通過這些標誌性戰役和專項行動,分批分期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三、關於梳理整改經驗,固化有效做法

  開展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我部加大督察整改調度與現場抽查統籌力度,及時梳理分析各地整改經驗,印發簡報交流;適時組織省級環境保護部門進行培訓,交流各地經驗做法,充分發揮交流借鑒作用;針對環保領域存在的“調門高、落實差”以及“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突出問題的,統籌納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範疇,並嚴肅問責。同時,針對個別地方工作中存在的 “一刀切”問題,制定了禁止環保“一刀切”的工作規範,加大調研督導力度,堅決打擊平時不作為、迎檢“一刀切”的做法。

  我部積極督促地方以環保整改為契機,認真搜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快治理工程,完善制度建設,健全長效機制,以制度建設落實環境保護責任,以落實環境保護責任促進整改工作,促進整改工作深入推進。下一步,將繼續緊盯地方環保整改工作,梳理整改經驗,提煉經驗做法,加強交流共用。

  四、關於多措並舉,推進環保整治

  推進環保整治需要統籌考慮,綜合施策,才能取得實效,我部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環境信用政策。2013年以來,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2016年,與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簽署環保領域違法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全國17個省份開展環保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廣泛應用於綠色金融、市場監管、價格調節等政策的實施。

  (二)推進資訊強制性披露。2016年印發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上市公司環境資訊披露制度、應披露環境資訊的上市公司範圍和資訊具體內容予以明確。2017年,與證監會簽署《關於共同開展上市公司環境資訊披露工作的合作協議》,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並將環境資訊披露有關要求納入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和格式準則。

  (三)落實綠色稅收政策。為構建綠色財稅體制、調節排污者污染治理行為、建立綠色生産和消費體系,推動制定《環境保護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將環保稅的計算直接與水、氣、聲、渣排放量掛鉤,對於排放濃度低於標準30%、50%的,分別減按75%、50%計徵環保稅。修改制定實施環保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等,將重污染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取消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産品的出口退稅。

  (四)嚴格污染排放標準。目前,現行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76項,現行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64項。依託國際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不斷完善標準體系。評估收嚴排放標準中的排放限值,強化行業排放的風險管控,將具有行業特徵的、環境風險較大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納入排放標準並明確管控要求。

  (五)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建立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管理平臺,將資訊平臺與環境保護稅收平臺對接,推動開展排污口資訊化試點,打通排污許可、環境監測以及監督執法等資訊,探索排污許可“一證式”環境監管模式。持續開展環保法實施年活動,綜合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運用遙感、無人機、線上監測、大數據分析等高科技方式開展執法活動。2017年全國實施行政處罰案件23.3萬件,罰沒款數額115.8億元,比新環保法實施前的2014年增長180%和265%。全國移動執法系統覆蓋率達85%以上,18個省(區、市)的全部2028個執法機構與環境監管執法平臺聯網。

  (六)嚴格環保督察問責。針對督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形成生態環境損害重點問題,移交移送省級黨委政府調查處理。首輪督察向地方移交387個生態環境損害重點問題,目前督察試點和前兩批督察16省(區、市)已依法依規實施問責並向社會公開,共問責2266人,其中廳級及以上幹部298人;第三批和第四批督察移交案件問責工作正在開展,起到了較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統籌考慮行政處罰、稅收調節、環境信用、幫扶轉型等多種手段,完善環境政策制度,加大執法力度,開展督察“回頭看”,針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一些關鍵領域組織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爭取環保整治取得更好效果。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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