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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4229號建議的答覆

2018-08-1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08-1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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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躍敏等10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由我部會同中央編辦、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新安江是我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試點流域,為全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建立起到積極示範作用。你們所提建議,對進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全國建立健全跨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一、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情況

  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得到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的關注和大力支援,2012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達到18億元。新安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已經實施兩期,在水環境治理方面取得顯著成效,治理模式得到全社會廣泛關注,有關經驗在廣西廣東九洲江、福建廣東汀江—韓江、江西廣東東江、河北天津引灤入津等流域得到借鑒和實施。

  二、關於國家層面繼續實施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政策,優化調整新安江上游來水水質目標

  2017年底,新安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第二輪協議到期。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18年4月,我部組織新安江流域開展績效考核,形成《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試點績效評估報告(2012 -2017)》(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試點實施以來,新安江流域水質持續向好,連年達到補償標準,取得較好成效。

  我部鼓勵和支援上下游省份繼續簽署水環境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建立流域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在前兩期工作的基礎上,皖浙兩省就第三期生態補償協議進行了反覆磋商,並取得實質性進展。2018年6月,我部組織有關專家赴黃山市,與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安徽省環境保護廳、黃山市政府等就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等工作進行了協調。目前,皖浙兩省在補償目標、補償指標權重、補償資金、水質穩定系數等方面均已達成共識,正在按程式報送兩省政府審核。初步達成的水質目標對新安江上游來水水質目標進行了優化,水質目標較前兩期適度提高。我部將積極督促兩省加快簽署補償協議,預計在10月底前完成新一輪補償協議的簽訂工作。待協議簽訂後,我部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積極配合財政部安排中央財政資金繼續支援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試點有關工作,鞏固治理成效。

  三、關於建立跨流域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

  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實施以來,皖浙兩省溝通協調通暢,上下游建立聯席會議、聯合監測、汛期聯合打撈、應急聯動、流域沿線污染企業聯合執法等跨省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統籌推進全流域聯防聯控,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健全流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加快組建流域環境監管執法機構等。按照中央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央編辦結合“三定”工作調整了七大流域(不包括錢塘江流域)水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目前機構調整工作正在實施過程中。下一步,我部將在中央編辦的指導下,不斷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完善治理體系,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推進包括錢塘江流域在內的流域環境監管執法機構的設置工作,加快建立流域水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和風險預警防控體系,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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