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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181號建議的答覆

2019-09-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9-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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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紅光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建議”,由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誠如您所提到的,打贏藍天保衛戰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經過幾年的努力,環境空氣品質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一些區域仍在政治責任、法律意識、執法力度、發展方式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們開展下一步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關於加大大氣污染防治中央財政投入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設立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開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打贏藍天保衛戰其他重點任務、氫氟碳化物銷毀處置等工作。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共安排200億元,比2017年增長25%;2019年安排250億元,繼續維持25%的較高增長比例。此外,中央財政還通過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工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等其他資金渠道,支援各地調整能源結構、推進産業綠色發展,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下一步,我們將繼續依據環境空氣品質改善需求,充分發揮中央財政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推動作用,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關於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5年修訂和2018年修正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已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主要包括:大幅提高罰款限額,最高處100萬元罰款;引入按日連續罰款、查封扣押、限産停産、行政拘留等多種措施;對機動車生産企業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責令停産整治,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銷毀無法達標機動車並責令停止生産該車型等。我們積極支援您提出的修法建議,並將按照立法機關和有關部門要求,配合做好立法的研究論證等工作。

  三、關於提高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政治責任,加強問責與誠信機制建設

  (一)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十三五”以來,我部以環境品質改善階段性目標分解、下達、考核為抓手,推動落實地方政府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的主體責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分別設定為期5年或3年的空氣品質階段性目標任務,並按年度下達給各省(區、市),各省(區、市)又進一步分解落實到相關城市。同時,將大氣環境品質相關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加強對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的監督評估,通報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秋冬季環境空氣品質目標完成情況。

  下一步,我們將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為抓手,強化環境空氣品質目標的約束性作用,及時對環境品質改善進度滯後地區進行通報和預警,加大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力度,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對本行政區域環境品質負責的法律規定。

  (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不斷壓實責任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將其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改革舉措和重大制度安排。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2015年12月至2017年底,完成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取得顯著成效;2018年,又分兩批對20個省(區)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並針對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和其他重點領域統籌開展專項督察,進一步壓實了責任。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始終堅持將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特別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落實情況作為重中之重,深入搜尋問題,認真厘清責任,不斷壓實地方大氣污染治理責任,有效推動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比如,第二批“回頭看”指出山東省劣質柴油代替車用柴油問題,並作為典型案例對外公開,對當地産生極大震動,促使山東省成立專班下決心解決此問題。針對河北、山西、河南、陜西等省份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開展的專項督察,均指出當地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並對失職失責案件進行移交,進一步強化了震懾,壓實了責任,有力推動了當地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落實。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第二輪第一批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在對6省(市)和兩家中央企業實施督察進駐。督察工作堅持問題導向,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品質、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為重點,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特別是藍天保衛戰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三)約談問責層層傳導壓力

  為推進重點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以及《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連續兩年,聯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相關省(市)制定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聚焦重點地區和重點時段,對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大氣環境品質惡化等情形均作出量化問責規定。2018年,對符合量化問責情形的晉城市副市長等多名領導幹部予以問責,並對晉城、邯鄲、陽泉等三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實施區域限,發揮了利劍高懸、傳導壓力、推動落實的積極作用,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完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階段性攻堅任務提供了重要助力。2018-2019年秋冬季量化問責實施工作也在有序推進。同時,2018年生態環境部還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不力的邯鄲、陽泉、臨汾等5個城市及5個縣區進行了公開約談,不僅促進了當地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也警示其他地方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

  為進一步壓實各地藍天保衛戰責任,在總結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量化問責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我們又研究制定了《藍天保衛戰量化問責規定》,目前正在廣泛徵求意見,擬於近期印發實施,將進一步壓實地方黨委和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責任。

  (四)加強重點排污單位管理

  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是生態環境監管和企業環境資訊公開工作的基礎支撐。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章要求,2017年11月,原環境保護部印發《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規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需根據本行政區域環境承載能力、環境品質改善要求以及規定的篩選條件,按年度確定本行政區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並向社會公開。目前,全國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9587家涉氣重點排污單位19927個廢氣排放監控點已經接入全國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網路,聯網體系運轉良好,自動監控手段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執法監管效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我部根據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系統統計情況,按季度向社會公佈排放全國嚴重超標的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及查處、整改情況,對多次進入名單、屢查屢犯的進行掛牌督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公眾監督的作用,2019年第一、二季度我部通過自動監控平臺發現並向社會通報全國嚴重超標企業155家次,並對其中9家公開掛牌督辦,有力震懾了長期超標違法排污行為。

  下一步,我們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全面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自動監控運作管理水準,更好發揮自動監控手段在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中的作用。一是充分發揮污染源自動監控的作用。繼續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等大氣污染防控重點區域使用自動監控對高架源排放進行實時環境監管,發現問題及時電子督辦,支援打好藍天保衛戰。繼續定期向社會公佈全國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督促嚴厲懲處嚴重超標的違法行為,推動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二是繼續加強自動監控運作監管,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一方面加強對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的指導,督促重點排污單位落實法定責任,依法依規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穩定運作、數據真實準確。嚴厲懲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行為。另一方面推動將排污單位和運維單位的相關違法資訊記入社會誠信檔案,綜合運用失信懲戒手段遏製造假行為,推動自動監測數據“真、準、全”,為環境管理提供保障。

  (五)推進環境信用評價機制建設

  我部歷來重視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聯合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先後印發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簽署《關於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産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完善環境信用評價頂層設計,指導地方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對生態環境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生産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份開展環境信用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全國信用資訊平臺進行對接。積極推動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應用,與相關部門實施環境失信企業聯合懲戒。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發展改革委加快制定關於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繼續指導各地開展環境信用評價,積極推動環境信用資訊共用和評價結果應用,穩步推進失信行為聯合懲戒。

  四、關於改變工業生産方式,綠色化發展

  (一)加大財政投入支援環保科技創新

  一直以來,中央財政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援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科研工作,通過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符合條件的科研活動進行支援,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企業等可按程式申報相關項目並開展研發工作;對相關領域中央級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穩定支援力度,支援其改善科研基礎條件、自主開展研究等;綜合運用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等方式,吸引社會資金、金融資本進入創新領域,支援相關領域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調整設立了“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以改善地方科研基礎條件,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

  (二)推動清潔能源替代

  一是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截至2018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3億千瓦,佔全部電力裝機的38.3%,其中,水電裝機3.5億千瓦、風電裝機1.8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1.7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1781萬千瓦,分別同比增長2.5%、12.4%、34%和20.7%。2018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1.9萬億千瓦時,佔全部發電量比重的26.7%。其中,水電1.2萬億千瓦時、風電3660億千瓦時、光伏發電1775億千瓦時、生物質發電906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的清潔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顯。推動核電建設,2018年,我國新投産核電機組7台,包括AP1000和EPR等首批三代核電機組,新增裝機容量884萬千瓦。截至目前,在運核電機組達到45台、裝機容量4590萬千瓦,居世界第三;在建機組11台、裝機容量1218萬千瓦。2018年,核電發電量294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8.6%。截至2019年3月底,風、光、水、核四種清潔能源合計裝機達7.6億千瓦,佔總發電裝機的40%。

  二是推進天然氣産供儲銷體系建設。隨著天然氣加快利用全面推廣、“煤改氣”工程持續推進,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快速增長,2017年全年天然氣表觀消費量2373億立方米,2018年全年消費量2803億立方米,預計2019年天然氣消費有望突破3000億立方米甚至更高。2018年以來,各部委、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企業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天然氣産供儲銷體系建設,堅持“以氣定改”原則有序推進“煤改氣”,紮實推動國內天然氣增儲上産。2018年1-12月,國內生産天然氣1590億方,同比新增約110億方,增長7.4%。2018年冬季,煤制氣、煤層氣日均産量保持在2800萬方/天,同比增加約400萬方/天。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油氣企業已建成實際儲氣能力139.5億方。研究制定了《環渤海地區LNG儲運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9-2022年)》,擬實現LNG接卸能力6900萬噸/年,形成氣化外輸能力5~6億方/天,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環渤海地區供氣來源和儲氣能力短缺兩大掣肘問題。

  (三)提升能源清潔利用水準

  根據《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國家能源局穩妥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建立了16個部委組成的北方清潔取暖規劃實施部際聯席會議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做好督促落實,完善支援政策,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政策體系初步形成。2017年,北方地區共新增清潔取暖面積約20億平方米(“2+26”城市合計約9.2億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到約41%。2018年,北方地區新増清潔取暖面積約15.5億平方米(“2+26”及汾渭平原城市為7.2億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到約46%。

  (四)推動産業結構調整

  繼續加大落後産能淘汰和過剩産能壓減力度,近3年來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産能1.55億噸,1.4億噸地條鋼全部清零。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2017年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排查並分類處置涉氣“散亂污”企業6.2萬家,促進區域經濟轉型發展。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明確了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工作的總體思路、指標要求、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實施保障。組織有關單位起草《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示範項目評估技術指南》初稿,為鋼鐵超低企業認定和評估提供依據,樹立鋼鐵超低企業標桿。與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提出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對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及工業園區和産業集群提出了具體治理任務。加強工業節能,對鋼鐵、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業重點企業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基本實現重點行業全覆蓋。開展能效對標達標,發佈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發佈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積極推廣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和産品。

  五、關於政策

  我部一直堅決反對、嚴格禁止環保“一刀切”。制定禁止生態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在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見、支援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文件中,對禁止環保“一刀切”提出明確具體要求。在生態環境督察執法中,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針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鑒別,對確實屬於環保“一刀切”問題的,作為重要事項向被督察地方轉辦;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認真調查核實,並作為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納入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移交地方進行嚴肅問責。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優化環境執法行為,持續推進環境治理方式改革創新,嚴格反對和禁止生態環保領域“一刀切”問題。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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