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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269號建議的答覆

2019-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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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蘭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大汾渭平原大氣污染治理投入的建議”,由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加大對汾渭平原大氣污染治理支援

  2018年6月27日,國務院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將汾渭平原列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範圍,其中包括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淩示範區。一年多來,各省市、各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積極推進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7年5月,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的通知》,啟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有效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有力撬動清潔取暖工作。2017年12月,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印發《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提出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總體要求、推進策略、保障措施等。2018年7月印發《關於擴大中央財政支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試點的通知》,進一步將試點城市範圍擴大到汾渭平原部分城市。2019年,實現汾渭平原城市全覆蓋。

  在各部門和地方共同努力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工作進展順利。截至2018年底,完成散煤治理1000萬戶左右,北方地區新增清潔取暖面積約15.5億平方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及汾渭平原為7.2億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到約46%。2018-2019年採暖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7省(市)落實天然氣資源增量78億立方米,佔全國增量77.2%。

  二、關於將陜西省其他城市納入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

  2019年6月,財政部印發《關於下達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19〕6號),支援相關城市開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陜西省西安、咸陽、銅川、渭南、寶雞市及楊淩示範區,均納入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範圍,中央財政共向陜西省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15.9億元,其中12.8億元用於清潔取暖。陜西省將按照《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用好專項資金,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聯合各部門,做好汾渭平原散煤替代工作,不斷在資金、政策上加大對汾渭平原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援。一是嚴格遵循“以供定需”“以氣定改”“先立後破”原則,有序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多措並舉保障群眾取暖需要。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指導汾渭平原地區有關城市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居民消費能力等條件,統籌利用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太陽能、工業餘熱等各類清潔能源。三是按照《關於開展2019年度中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的通知》要求,繼續指導和督促汾渭平原有關地區完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建設,提高項目儲備品質,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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