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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864號建議的答覆

2019-08-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8-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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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寒飛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促進環境防治和生態建設與産業協同發展的建議”,由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生態環境問題本質上是發展方式、經濟結構和消費模式問題,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根本之策,是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把綠色發展作為新發展理念的組成部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堅持綠色發展、標本兼治”作為基本原則之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您所提關於促進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與産業協同發展相關建議,與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要求一致,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結合職能定位和重點工作安排正在推進落實。

  一、關於“制定環境防治和生態建設規劃的同時,同步制定經濟發展規劃”

  生態環境保護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就加快改善生態環境獨立成篇,在“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中環境類約束性指標數量最多,並有針對性地部署了一批重大工程項目。同時,還將《“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列入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作為《綱要》實施的重要抓手,實現了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同步實施。

  關於您提出“通過機制創新對為環境防治和生態建設、新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的微觀主體進行適量補償”建議,近年來,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産品增值稅返還等優惠政策;對誠信守法企業探索設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均屬於激勵性“補償”。此外,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通過淘汰落後産能、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實行差異化監管等,逐步扭轉“劣幣驅逐良幣”不利態勢,讓守法者獲得更好營商環境,也是一種“補償”形式。

  二、關於“環境防治和生態建設應聚焦重點,全力攻堅求實效”

  《意見》明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並聚焦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2018年底前相關行動計劃和方案均已出臺。國務院印發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發佈實施《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等,明確了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加快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三、關於“強化服務、改進工作作風”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主動服務企業綠色發展工作。您所提具體建議有關情況如下:

  (一)防範和禁止環保“一刀切”方面

  環保“一刀切”是生態環境領域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既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也危害生態環境工作的正常開展。生態環境部一直以來態度鮮明、堅決反對、嚴格禁止。一是出臺文件規範相關工作。制定禁止生態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在《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 全國工商聯關於支援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文件中,對禁止環保“一刀切”提出明確具體要求。出臺《關於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細化自由裁量權種類和幅度,促進規範執法、公正執法、精準執法。二是統籌規範監督檢查頻次。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幅減少督查考核數量,只保留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幫扶兩項。生態環境部出臺實施《統籌規範強化監督實施方案(試行)》,按照統籌、規範、高效、服務原則,實現計劃、任務、時間、地域、人員、方式等統籌。三是嚴肅查處環保“一刀切”行為。在生態環境督察執法中,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針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的問題線索,認真鑒別,對確實屬於環保“一刀切”問題的,作為重要事項向被督察地方轉辦;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認真調查核實,理清責任,並作為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納入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移交地方進行嚴肅問責。

  (二)送技術送服務到企業方面

  多地生態環境部門圍繞企業對環境政策了解不足、技術能力欠缺、管理水準不高等問題,在加強監督的同時主動幫扶企業。比如,江蘇每月舉行一次“企業環保接待日”,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現場接受企業諮詢,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河南組織專家團隊與企業結成幫扶對子,駐點幫扶重點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湖北組織“千名幹部進千企”行動,幫助企業用好環保優惠政策;廣西持續開展“幫企減污”活動,累計服務企業1400多家。廣東組織開展“送技術服務進企業”系列活動,對陶瓷、傢具、塗料、電鍍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污染治理相關培訓,2018年培訓1000余人次。

  (三)推動企業源頭治污、協同減排方面

  發展迴圈經濟是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017年,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迴圈發展引領行動》,提出加快構建低消耗、少排放、能迴圈的現代産業體系,推動實現生産、流通、消費各環節綠色化、低碳化、迴圈化。《意見》提出,促進經濟綠色低碳迴圈發展,要求加強源頭防控,轉變發展方式,推動傳統産業智慧化、清潔化改造。

  2018年,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堅決打好工業和通信業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圍繞“調結構、優佈局、強産業、全鏈條”,強化技術創新,加強政策保障,推進工業綠色轉型發展。2019年,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發佈《關於加快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的通知》,發揮綠色金融手段對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的支撐作用,重點支援工業能效提升、清潔生産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等領域。為進一步推行清潔生産,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正在推動完善清潔生産評價指標體系。

  四、關於“標準、尺度統一,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倒逼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過程中,一些地方為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在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基礎上,依據當地環境容量,制定地方標準或實施特別排放限值,符合環境法律法規要求,有利於倒逼企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多還歷史欠賬。2019年,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指導重點行業制定行業內相對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基於環保績效分級對重點行業相關企業進行差異化管控。

  生態環境執法領域實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定點幫扶過程中,將排查發現的問題移交地方政府,由各地根據具體問題依法合理確定整改期限和階段目標,禁止“層層加碼”“級級提速”。

  五、關於“支援節能環保産業自身技術能力與服務水準的提升”

  節能環保産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近年來相關支援政策密集出臺,如《關於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的意見》《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綠色債券發行指引》《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綠色産業指導目錄(2019版)》等,促進節能環保産業領域不斷擴大,環保技術水準穩步提升,多元化投融資格局基本形成。一直以來,生態環境部積極推動環保産業發展,做好生態環境項目規劃儲備,印發《制漿造紙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煙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大氣污染防治領域)》(2018年)等多個技術指導文件,推進環境治理模式創新,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模式試點,啟動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規範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設等。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配合做好相關規劃頂層設計,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大力支援發展節能環保産業,協同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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