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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2540號(資源環境類144號)提案答覆的函

2019-06-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6-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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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剛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在聯合國發出共同治理海洋塑膠污染倡議的提案”,由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誠如您所言,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污染嚴重破環海洋資源,危害海洋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已成為全球性新興海洋環境問題。您提出的共同治理海洋塑膠污染的相關建議,我們非常贊同,將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研究借鑒。

  一、我國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污染防治主要工作

  我國高度重視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污染,積極採取相應措施。一是不斷完善各領域廢塑膠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自2007年起,先後印發實施《廢塑膠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廢塑膠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關於加快我國包裝産業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廢塑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開展廢塑膠加工利用企業和集散地集中整治,從源頭上降低塑膠對海洋環境的影響。二是將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納入“灣長制”試點工作,推進海洋垃圾專項治理。禁止港口碼頭、養殖捕撈、平臺船舶等生産生活垃圾非法排放或傾倒入海。加大海洋垃圾清理力度,開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污染綜合防控示範。三是實施海洋微塑膠試點監測與評價。自2016年起,組織開展重點海域海水、海灘、生物體微塑膠試點監測,監測評價結果通過《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向社會公開。四是開展海洋微塑膠專項研究。利用海洋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項目,組織開展海洋微塑膠的監測方法、環境影響、管理對策等研究。五是開展海洋塑膠垃圾防治宣傳教育。利用“世界環境日”“世界海洋日”等,開展海洋塑膠垃圾影響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意識。

  二、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污染防治國際進程

  海洋塑膠、微塑膠污染問題目前被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有關國家和組織在聯合國等框架下,通過發起活動和倡議,呼籲採取措施應對海洋塑膠污染,並著手推動相關政策研究和實施。

  2003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發起“海洋垃圾全球倡議”,並於2011年首次公開提出全球海洋塑膠垃圾污染問題。2012年,UNEP推出“海洋垃圾全球夥伴協議”,將海洋塑膠污染列為近十年中最值得關注的十大緊迫環境問題之一,同年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也特別提出了海洋垃圾問題。2014~2019年間,第一至四屆聯合國環境大會都通過了“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決議,鼓勵各國從國際法和政策層面推動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的管理和控制,並成立專家組對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的治理戰略和方法有效性進行評估,提出應對方案,強調加強科學政策銜接和全球協調,以迴圈經濟和其他可持續經濟模式提高資源效率,從源頭預防陸基和海基垃圾進入海洋。

  三、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共同治理海洋塑膠污染

  我國積極參與應對海洋垃圾和塑膠污染的國際進程,參與聯合國環境署的區域海洋行動計劃,通過雙邊和多邊機制與國際社會共同推進全球海洋垃圾和塑膠污染防治。

  海洋塑膠和微塑膠污染治理是整體塑膠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相關科學基礎、統計體系還存在不足:一是海洋塑膠、微塑膠形成機制、污染機理、生物影響等的研究有待加強,二是相關污染物的監測和防治技術還需進一步開發,三是海洋塑膠、微塑膠統計體系標準尚未建立和統一,各國在統計方法、統計範圍、數據來源和口徑等差異較大。現階段在國際法律框架下推動建立海洋塑膠和微塑膠的文書合約,建立國際聯合行動機制等的基礎仍較為薄弱,難以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國際和國內因素,深度參與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防治的全球治理,積極參與並尋求主導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防治的國際規則及相關標準制定,提高我國在相應領域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繼續推進雙多邊及國際組織框架下的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防治國際合作交流,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研究制定國家海洋塑膠垃圾和微塑膠防治計劃,建立跨部門的綜合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海洋塑膠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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