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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253號建議的答覆

2020-10-25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10-25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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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艷茹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有效支援基層環保社會組織的建議”,由我部會同民政部、國家林草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環保社會組織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力量。伴隨公眾環境意識不斷提升和權利意識增強,國內環保社會組織的數量及活動能力都在不斷壯大,愈加積極地參與到環境治理相關工作及實踐中,在提升公眾環保意識、改善公眾環保行為、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化解環境矛盾糾紛、參與環境政策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環境行為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民政部認真履行登記管理機關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的督促推動職責,先後印發《關於社會組織成立登記時同步開展黨建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在社會組織章程增加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關內容的通知》《關於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有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成立的社會組織同步建立黨組織,並在年檢和抽查中同步檢查黨建工作。下一步,民政部將繼續在年檢、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中督促社會組織加強黨的建設、開展黨的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以黨建引領社會組織業務發展。
  二、關於為基層社會組織設立生態公益崗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起,國家林草局會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在包括吉林省在內的中西部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工作,共安排中央資金205億元,在貧困地區選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約100萬名,結合其他幫扶舉措,精準帶動300多萬貧困人口脫貧增收。吉林省貧困程度深,貧困人口多,是生態扶貧政策的重點實施地區,2016-202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吉林省生態護林員補助資金2.03億元,在貧困地區選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7000多名,結合其他幫扶措施,精準帶動近3萬貧困人員脫貧增收。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中關於生態護林員工作職責要求,生態護林員職責包括對管護區內的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等資源進行管護。下一步,國家林草局將繼續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進一步增加生態護林員補助資金規模,大力支援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時,吉林省可結合實際,聘用符合條件的基層社會組織人員參加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等公益管護服務。
  三、關於落實政府購買環保社會組織服務
  為落實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政策,民政部聯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先後印發了《中央財政支援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支援和規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通知》《關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援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推動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加大對包括環保社會組織在內的社會組織資金扶持力度。下一步,民政部將繼續推動有關部門完善落實政府向環保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政策,支援環保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
  四、生態環境部開展的相關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生態環境部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環保社會組織的支援引導工作。
  一是完善相關制度。2017年3月,生態環境部與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範管理的指導意見》,旨在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和規範管理,做好環保社會組織工作,進一步發揮環保社會組織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使其成為環保工作的同盟軍和生力軍。每年印發全國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強調高度重視環保社會組織和高校環保社團工作,積極引導其參與生態環境保護。2020年要求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至少舉辦1次本轄區環保社會組織培訓或1次座談交流,建立完善環保社會組織微信群,加大與重點生態環保社會組織的聯繫,建立健全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
  二是強化培育引導。2013年至今共舉辦10期全國環保社會組織培訓班,600余家環保社會組織接受了培訓。2017年還舉辦全國高校環保社團負責人培訓班。向環保社會組織免費贈閱環境報刊,連續3年開展三批面向環保社會組織的小額資助活動,共資助19家環保社會組織。2017年9月起,邀請環保社會組織代表參加例行新聞發佈會、輿情分析會等,增強環保社會組織對環境形勢、政策的把握和理解,提升環保社會組織有效參與環境事務的能力。
  三是建立溝通機制。與環保社會組織舉行多次座談,就重點環保工作和熱點環保問題進行深入溝通,探討如何建立長效溝通交流機制。其中,2017年六五環境日期間召開北京地區高校環保社團座談會,邀請6家高校環保社團代表與部領導面對面交流,建言青年環保責任。2019年6月正式啟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NGO基金”,總額100萬元專項支援環保社會組織參與設施開放工作,促進生態環境部門、環保設施單位與環保社會組織和公眾的良性互動。16家機構在項目資助下,共組織開展設施開放活動逾300次、參觀人數2.6萬多人,帶動影響超過35萬公眾,推動了地方137家設施單位開放,有效推動了“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走進公眾中。2020年5月,已經啟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NGO二期基金”,總資金為200萬元,最終對評選出的28家機構予以資助,覆蓋了全國26個省(區、市)。
  四是搭建交流平臺。2019年1月,支援中華環保聯合會等13家社會組織建立“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環保社會組織聯盟,目前聯盟成員已達113家。
  下一步,我們將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相關工作,通過環保社會組織帶動更多的公眾參與到生態環保中來,在全社會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動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一是進一步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扶持力度,同時推動環保社會組織承擔政府購買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支援環保社會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二是進一步積極主動搭建對話平臺,繼續開展培訓等活動,拓寬環保社會組織參與生態環保的渠道,推進政府機構與環保社會組織的互信互動。三是持續支援環保社會組織建設,繼續推動促進“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環保社會組織聯盟工作。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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