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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2600號建議的答覆

2020-09-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09-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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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榮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推廣在用柴油車尾氣污染治理新技術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當前,移動源污染已經成為我國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2019年全國機動車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為1603.8萬噸。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排放量分別為771.6萬噸、189.2萬噸、635.6萬噸、7.4萬噸。特別是柴油車NOx排放量超過機動車排放總量的70%,PM超過80%。解決移動源特別是柴油車污染問題,成為打贏藍天保衛戰、增強人民群眾環境幸福感的關鍵一環。
  我們高度重視移動源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2月,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統籌“油、路、車”,全面推進移動源污染治理。針對在用車排放治理,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在用車執法監管。2016年7月,我部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進一步規範各地機動車排放檢驗,加快提升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2019年,各地開展機動車路檢路查1161.83萬輛次、發現42.64萬輛次超標,入戶檢查60.65萬輛次、發現5.91萬輛次超標。自2018年起,我部連續三年與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地方按照“雙隨機”的方式,對地方機動車檢驗機構開展檢查,提高機動車排放檢驗品質。
  二是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2018年11月,我部聯合相關部門發佈《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18)和《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載入減速法)》(GB3847-2018),調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外觀檢驗、車載診斷系統(OBD)等內容,強化柴油車等車輛的氮氧化物檢測。2020年6月,我部聯合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環大氣〔2020〕31號),推動構建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制度,督促超標排放汽車維護修理,減少汽車污染物排放。
  三是支援技術創新和研發。鼓勵探索移動源治污新模式,支援研發傳統內燃機高效節能減排技術,優化尾氣處理工藝。鼓勵自主研發柴油車(機)高壓共軌燃油噴射系統、高效增壓中冷系統、廢氣再迴圈系統、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柴油顆粒物捕集器等技術,通過技術創新和推廣使用,減少車輛污染排放。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加強政策引導,支援技術創新和研發,強化在用車監管力度,全面防治移動源污染。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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