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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4727號提案答覆的函

2020-08-27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08-27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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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倩雯等9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用科技支撐綠色發展,提升環境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突破自身發展瓶頸、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根本出路就在於創新,關鍵要靠科技力量。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我部堅持以科技創新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關於構建綠色約束和激勵機制
  我部高度重視綠色低碳發展,在建立GEP核算技術方法體系、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民事追償、生態文明碳幣推廣等方面積極開展工作,逐步建立了綠色約束機制並推動各地開展相關工作,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營造綠色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逐步建立GEP核算技術方法體系。我部已基本建立GEP核算技術方法體系,指導各地開展GEP核算工作。2014年啟動陸地生態系統GEP核算體系框架研究,設計了GEP核算指標,開發了GEP核算方法。截至2018年,已完成覆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陸地生態系統GEP核算,並陸續開展不同尺度、不同生態地理區的GEP核算試點工作,收集了全國、省、市、縣級層面的生態環境經濟核算技術參數。
  (二)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民事追償。一是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依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截至2020年1月,全國共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945件,涉及賠償金額超過29億元,推動修復超過1150萬立方米土壤、2000萬平方米林地、600萬平方米草地、4200萬立方米地表水體、46萬立方米地下水體,清理固體廢物約2.28億噸。二是積極推動各地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北京、天津、山西等22個省市已出臺磋商辦法,明確啟動時間、磋商時限、磋商會議、終止情形、賠償協議履行及資訊公開等內容。在已結案的586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以磋商方式結案佔比超過三分之二。
  (三)加快生態文明碳幣推廣。2019年,我部印發了《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支援有關碳普惠項目産生的碳減排量中和大型活動産生的碳排放量,鼓勵更廣泛的參與者實施低碳行動。2019年武漢世界軍人運動會等大型活動主辦方也通過發行“碳幣”或“碳積分”等方式引導市民踐行低碳行動、提升公眾低碳意識。
  二、關於使用現代科技提升監管能力
  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我部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在監測網路建設的應用,形成“全面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的工作格局。
  (一)持續完善監測網路建設。目前,全國已建成城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點5000余個、地表水監測斷面約1.1萬個、土壤環境監測點位約8萬個、輻射環境品質監測點位1500余個,總體覆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區縣。落實2.3萬家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主體責任。為促進監測數據共用,我部與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氣象局等9部委簽署資訊共用協議,推動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建設和國家、省、市、縣四級監測數據互聯共用。
  (二)大力推進監測網路應用。一是紮實推進“自動預警”。目前,空氣品質自動監測已覆蓋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立完善了國家、區域、省、市四級空氣品質預報體系,區域和省級已具備7-10天預報能力;十大流域幹流及重要支流建成約1900個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基本建成企業污染排放監控預警和電子督辦體系,拓展工業園區自動監控網路試點,對環境品質異常變化“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二是科技助力監督執法。我部建立了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同步機制,基本實現測管協同,支撐面向排污單位的責任追究。截至2019年底,全國污染源自動監控網路已覆蓋重點排污單位19878家,聯網監控點33888個,2019年向地方發送超標和異常電子督辦資訊10萬餘條。我部指導各地將線上監控、視頻監控、用能監控、無人機無人船巡查、大數據分析等作為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期間的主要監管方式,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截至2020年6月底,各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利用科技手段對清單內的8.2萬家企業開展非現場檢查8.6萬餘次。
  三、關於綠色發展制度保障
  我部高度重視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持續加強基礎研究,完善標準規範,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全方位長效保障機制。
  (一)加強法律保障與標準建設。配合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制修訂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目前,已推動在《民法典》《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護法》中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責權利關係和權益保障作出相關規定;配合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以及賠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做出規定。我部已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和《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損害調查》等8項技術規範,初步構建了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標準體系。
  (二)加大資金投入。我部會同財政部,積極利用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等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將大氣、水體、土壤等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污染源動態資訊庫等能力建設作為重要支援範圍,持續加大投入。
  (三)加快科技成果轉化。2019年,我部建成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匯聚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等科技成果4500余項,具備成果匯聚、資訊發佈、供需對接、諮詢交易等技術服務功能。同時,平臺開設疫情防控、“無廢城市”、農村污水處理、VOCs污染防治等技術專欄,積極服務落實“六保”任務,為地方送政策、送技術、送方案,精準紮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
  (四)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我部現已建成49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和44個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研究方向基本涵蓋生態環境各個領域。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在“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作機制下,已成為我國生態環境領域組織開展高水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環保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和國際合作的重要基地和創新平臺,為我部解決生態環境工作中的重大科技問題、實現科學決策提供了技術支援。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已成為我部組織重大環境科技成果工程化、産業化的重要基地,為我國生態環境領域提供了一支重要的技術和産業力量。
  下一步,我部將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在綠色約束機制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綠色發展制度保障等方面工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基礎。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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