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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133號建議的答覆

2021-09-26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9-26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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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良等14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加強監管全面落實交通運輸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議”,由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交通運輸噪聲是城市中主要噪聲污染源之一,源強高、影響廣,擾民投訴問題逐年增長。你們提出的修改完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法規標準規定、加強監管全面落實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化解社會治理風險等建議,對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具有積極的參考價值。
  一、關於修改完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以下簡稱《噪聲法》修改)已于2018年9月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一類項目,該項目由全國人大環資委負責並提請審議。生態環境部受全國人大環資委的委託,負責起草《噪聲法》修改草案建議稿及編制説明等材料。接到任務後,我部高度重視,建立工作機制,組織專業力量,對國內外有關情況開展深入調研,廣泛徵求和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形成《噪聲法》(修改草案建議稿),于2020年8月10日報送全國人大環資委。2021年8月《噪聲法》(草案)已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
  此次《噪聲法》修改對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進行了系統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一)增加防治對象、調整適用範圍。修改交通運輸噪聲定義,增加了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將交通運輸噪聲有關規定的適用範圍從城市市區擴展至全域。(二)加強源頭防控。一是明確防噪聲距離劃定的主管部門;二是要求在機動車、鐵路機車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民用航空器、機動船舶等産品品質標準或者其技術規範中規定噪聲限值;三是新增交通運輸噪聲規劃控制要求條款。(三)新增達標要求。對於“先房後路”,要求符合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規範以及標準要求;對於“先路後房”,要求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四)新增運營養護單位職責。明確交通項目運營、養護單位應承擔的噪聲污染防治職責,並要求開展噪聲監測。(五)新增既有交通運輸噪聲污染治理。對於交通項目運作排放噪聲造成嚴重污染的,要求制定噪聲污染治理方案。(六)明確法律責任。增加了“先房後路”處罰和違法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處罰,完善聲響裝置違法處罰,新增對交通項目運營單位的違法處罰條款。
  另外,加強新建居民住房噪聲管理,新增“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産開發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銷售住房可能受到的噪聲影響情況以及採取或者擬採取的防治措施,並納入銷售合同中。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産開發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合同中明確所銷售住房的共用設施設備位置和建築隔聲情況。”
  二、關於加強監管全面落實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生態環境部積極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做好《噪聲法》修改工作,同時為了確保新法頒布後能夠儘快落地,正在梳理《噪聲法》(草案)配套制度和標準,擬研究制定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近一階段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分工,各司其職,使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在標準體系構建方面,生態環境部正在系統梳理和評估現有交通運輸噪聲相關標準,開展標準制修訂的前期研究。
  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各地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嚴格按照規劃設計和標準規範要求做好住宅小區噪聲防治相關工作。交通運輸部指導有關單位在工程設計、施工中,按環評批復要求及相關規定,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並將相關費用納入概算,將環評驗收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前置條件,確保噪聲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待《噪聲法》發佈實施後,積極落實相關交通運輸噪聲監管職責。
  三、關於分類處理交通運輸噪聲問題
  《噪聲法》(草案)補充和完善了“先房後路”、“先路後房”和既有道路的有關條款,分別採取不同管理舉措:一是對於新建交通項目,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經過已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交通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重點路段設置聲屏障或者採取其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有效措施,以符合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規範以及標準要求。二是對於在已有的交通幹線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的,要求噪聲敏感建築物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間隔一定距離,並採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措施,以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三是對於交通項目運作排放噪聲造成嚴重污染的,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鐵路運輸企業組織制定噪聲污染治理方案,噪聲污染責任單位採取措施,減輕噪聲污染。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配合做好《噪聲法》修改工作,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繼續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和標準研究,完善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體系,指導各地進一步開展交通運輸噪聲污染治理。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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