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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38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16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16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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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控制實現煤電低碳清潔化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您在分析我國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排放現狀的基礎上,結合國內外相關政策法規,提出了推動燃煤電廠制訂三氧化硫排放限值、加強政策支援、推廣治理技術、建設排放監測資訊平臺等建議,對我們做好相關工作具有積極意義。
  一、關於燃煤電廠煙氣三氧化硫排放現狀與治理技術
  我部高度重視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排放問題,為理清排放現狀,2014年起,組織相關科研單位、電力集團等持續跟蹤監測電廠三氧化硫排放情況,截至目前已積累300余臺火電機組實測數據。實測結果顯示,超低排放改造前,燃煤電廠煙氣中三氧化硫平均排放濃度約40毫克/立方米,超低排放改造後平均在10毫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加裝濕式電除塵器的約6毫克/立方米,去除效率普遍在70%以上。為加強三氧化硫排放控制,我部多次組織行業協會、科研院校、電力集團、環保公司等領域專家開展系列研討交流,目前已基本達成共識,超低排放改造廣泛應用的低低溫電除塵、濕式電除塵、複合塔濕法脫硫等技術,對三氧化硫具有明顯協同去除作用,燃煤電廠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在有效減排常規污染物的同時,大大降低了三氧化硫等非常規污染物排放,協同治理效果明顯。相關技術已納入《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大氣污染防治領域)。
  二、關於燃煤電廠煙氣三氧化硫排放限值
  目前,國際上對三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日益重視,大多數國家尚未制訂三氧化硫排放限值,僅新加坡、德國在國家層面制訂了三氧化硫排放限值,要求其排放應低於10毫克/立方米;美國聯邦政府對三氧化硫排放並未提出明確限值要求,但有23個州根據自身情況制訂了相應的標準。我國雖暫未將三氧化硫的排放限值納入火電廠排放標準,但超低排放改造的廣泛推進對三氧化硫協同減排效果明顯,實測結果表明,我國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排放濃度處於國際先進水準。
  三、關於燃煤電廠煙氣三氧化硫監測方法
  近年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三氧化硫監測標準體系,已發佈一系列監測標準。2016年,我部發佈《固定污染源廢氣 硫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4-2016),為現行排放標準指定的監測方法,使用濾筒串聯鹼吸收液進行固定污染源採樣,採用離子色譜法進行分析,測定目標物是三氧化硫、硫酸小液滴和顆粒物中可溶性硫酸鹽的總和,可有效表徵煙氣三氧化硫排放。2019年以來,國家能源局陸續發佈《火電廠煙氣中SO3測試方法 控製冷凝法》(DL/T 1990-2019)、《燃煤電廠煙氣中三氧化硫含量的測定 異丙醇溶液吸收 離子色譜法》(DL/T 2280-2021)等監測標準,火電廠三氧化硫監測方法基本完善。
  四、關於燃煤電廠提標改造政策支援
  2015年,為鼓勵引導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國家發展改革委、原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援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符合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電廠給予上網電價支援。截至2021年,我國93%的燃煤電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清潔高效煤電體系,超低排放改造對三氧化硫具有明顯協同去除作用,超低排放改造的支援政策也有效促進了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減排。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燃煤電廠三氧化硫治理和監測技術、政策等,加強對三氧化硫的排放管控。適時啟動《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工作,研究增加三氧化硫排放限值;完善三氧化硫監測體系,修訂《固定污染源廢氣 硫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4-2016)。在相關排放標準、監測技術和管理規定完善後,適時將三氧化硫監測納入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為科學有效控制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推進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提供支援。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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