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惠英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推動建設綠色絲綢之路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是推進共建“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領域。自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提出“要著力深化環保合作,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攜手打造綠色絲綢之路”以來,總書記多次就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2017年和2019年兩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總書記強調,要堅持開放、綠色、廉潔理念,把綠色作為底色,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2021年,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領導人氣候峰會等多個重要國際場合,總書記進一步指出,要加快建設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更緊密的綠色發展夥伴關係,完善“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以下簡稱綠色聯盟),加強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2021年11月19日,總書記在第三次“一帶一路”建設座談會上強調,要支援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推進綠色低碳發展資訊共用和能力建設,深化生態環境和氣候治理合作。
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推動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轉化為綠色絲綢之路建設的具體行動,讓綠色切實成為共建“一帶一路”的底色。
一、關於加強頂層設計,推動建設“綠色絲綢之路”
自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中國不斷加強綠色“一帶一路”框架下的多邊合作平臺建設,提高參與引領全球環境治理領導力,為維護多邊主義和推動國際合作作出重要貢獻。
2018年,中英共同發佈《“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獲全球39家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參與。2019年,“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正式啟動,以國際化的語言和運作方式,開展對話交流、聯合研究、能力建設等活動,已吸引來自43個國家的150余個中外合作夥伴,包括26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環境主管部門,得到國際社會的積極響應與廣泛支援。2021年,會同31個國家發起“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夥伴關係倡議,進一步彰顯了國際社會對綠色發展理念的認同和支援。此外,成功舉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級別視頻會議、“一帶一路”亞太區域國際合作高級別會議、“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諮詢委員會年度會議等重要活動,積極宣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豐富成果。
下一步,各部門將繼續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多邊合作平臺作用,分享和展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理念、行動和成果,促進“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共識和共同行動。
二、關於強化政策引導,加大綠色基建
近年來,各部門相繼出臺多項政策措施,不斷增強“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政策引領。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佈《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提出“在投資貿易中突出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和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共建綠色絲綢之路”。2017年,我部發佈《“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並與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佈《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總體思路、具體規劃目標與六大重點任務。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深化與各國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對“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等作出部署要求。2022年3月,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印發《關於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意見》,對加強綠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産業、綠色貿易、綠色金融、綠色科技、綠色標準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領域合作作出具體安排,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下一步,各部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工作,推動綠色絲綢之路建設走深走實,服務支援共建“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
三、關於打造綠色産業鏈,構建綠色資金鏈
我部積極推動提升“一帶一路”産業合作中的綠色化程度,拓展與金融部門在綠色金融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向綠色經濟轉型。
(一)加強“一帶一路”綠色産業鏈、供應鏈合作與示範。2016年,印發《“一帶一路”環保技術和産業國際合作平臺建設總體方案》,旨在充分發揮各地技術産業優勢,搭建環保技術産業合作平臺。在江蘇宜興設立中國-東盟環保技術和産業合作交流示範基地,該基地依託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在水處理技術領域的産業優勢,組織園區企業與東盟國家開展産業技術交流。2018年,成立“一帶一路”綠色供應鏈合作平臺,收集並分享綠色供應鏈管理相關資訊,開展政策研究、標準制定、技術示範、交流推廣等工作,務實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與合作。
(二)促進綠色金融與低碳發展協同增效。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簽署《協同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戰略合作協議》,通過綠色金融助力“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依託綠色聯盟《“一帶一路”項目綠色發展指南》二期研究項目,編制企業及金融機構應用手冊,為企業和金融機構實施海外項目生態環境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指引。與中金公司積極探索設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基金,為“一帶一路”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不斷加強與“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等平臺銜接,發揮協同增效作用。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支援構建“一帶一路”綠色産業鏈、綠色供應鏈、綠色資金鏈,引導綠色投資,助力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經濟轉型。
四、關於搭建綠色投資服務平臺,參與引領國際綠色治理
在碳中和目標下,許多“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正大力推動能源轉型,綠色投資機遇不斷增加。我部積極參與引領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切實加強對外投資合作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強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務實合作。
(一)搭建綠色投資資訊共用、技術交流、風險防範平臺。積極推動“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建設,匯集60余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基礎環境資訊、環境法律法規和標準,囊括30余個國際權威平臺公開的200余項指標數據,研究開發“一張圖”決策支援系統和對外投資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工具,為對外投資提供生態環境風險防範和綠色發展解決方案。借助深圳先行示範區創新優勢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優勢,與深圳市政府共同建設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以下簡稱深圳中心),打造綠色技術供需對接平臺,為中國企業在境外投資建設項目提供環保技術綜合諮詢服務。
(二)實施“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已與29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簽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文件。與寮國、柬埔寨、塞席爾合作建設低碳示範區。與衣索比亞、巴基斯坦、薩摩亞、智利、古巴、埃及等國家開展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援助包括氣象衛星、光伏發電系統和照明設備、新能源汽車、環境監測設備、清潔爐灶等在內的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物資。同時,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累計舉辦40余期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班,為近百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培訓千余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幫助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發揮大數據平臺和深圳中心作用,搭建綠色投資服務平臺;加強生態環保和應對氣候變化合作,繼續實施“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幫助相關國家切實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五、關於加強綠色資訊共用,實現互利互通
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普遍面臨工業化和城鎮化帶來的環境污染、生態退化等多重挑戰,各國在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和訴求、理念和實踐、政策和技術等方面存在差異性。我部及相關部門積極推進綠色低碳發展資訊共用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落地,深化互聯互通,促進互利共贏。
(一)共用環境數據、資訊及研究成果。建設大數據平台中英文門戶網站、綠色“一帶一路”移動端應用程式(APP)以及“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搭建三位一體的立體傳播體系。實現對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環保政策、標準、環境狀況及綠色技術資訊查詢與下載,為用戶提供便捷的環境資訊服務。編制旗艦報告《“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報告》以及季度報告《“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分析報告》,系統梳理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其生態環境風險及需要關注的重點問題,為擬開展對外投資和實施海外工程項目的機構提供支援。
(二)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合作。在綠色聯盟下設置“環境法律法規和標準”專題夥伴關係,組織召開“一帶一路”綠色規則標準互聯互通國際研討會、“一帶一路”生態環境標準培訓活動等生態環境標準政策交流和能力建設活動,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環境政策和標準等方面的合作與對接。開展“一帶一路”生態環境標準基礎研究,發佈《“一帶一路”環境政策法規標準藍皮書》,編制“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培訓教材(中英文)。此外,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組織建立“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標準資訊平臺,提供包括綠色標準資訊在內的標準資訊服務,並向60余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推送相關中國標準英文版,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三)持續開展對話交流及能力建設活動。圍繞綠色低碳發展熱點領域,舉辦“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圓桌會、“一帶一路”綠色創新大會等高級別對話活動以及“一帶一路”綠色金融與低碳發展論壇、“一帶一路”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對話會等專題研討會30余場。實施綠色絲路使者計劃,舉辦“一帶一路”青年綠色使者對話、氣候使者行動等能力建設活動,為近120個發展中國家培訓了約3000名生態環保和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官員和技術人員。
下一步,各部門將繼續推動生態環境及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資訊、成果共用共用,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圍繞綠色發展重點議題開展對話交流和能力建設活動,提高對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人才支援力度,提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環保能力和水準。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