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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8662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21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21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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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葵陽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的建議”,由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紮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取得積極成效。您針對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實施,提出的防新增、消存量和強化協同監管等具體政策建議,對我們進一步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關於強化土壤污染預防和保護工作
  一是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原則,依法推進規劃和建設項目環評制度發揮作用,加強未污染土壤的保護。我部依法推進産業園區、礦産資源開發等與土地利用相關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結合土壤環境保護要求,優化規劃佈局、規模、結構,加強對土壤環境的保護。自然資源部指導地方統籌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印發《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要求各地收集生態環境、水土污染等相關資料,指導地方立足環境安全,科學編制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優化用地空間佈局。嚴格依法落實建設項目環評制度,我部發佈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針對化工、冶金、有色礦山開發等可能對土壤環境産生影響的建設項目,明確了土壤環境現狀調查和監測、預測和評價、環境保護措施等要求,在防止和減緩重大項目建設可能導致的土壤環境污染和退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是突出抓好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的管控。工業源方面,積極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930多個,超額完成減排目標。2018年,組織開展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三年行動,累計排查涉鎘企業1.3萬多家,把近2000家污染源納入整治清單並按計劃完成整治,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耕地周邊工礦污染源得到有力整治。完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體系,針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求在核發排污許可證中明確土壤污染防治義務。31個省(區、市)發佈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涉及企業1.8萬餘家,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整改。
  農業源方面,深入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機械深施、有機肥替代等節肥技術,大面積應用生態調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節藥技術,推行綠色防控與統防統治融合,全國化肥農藥使用量連續5年負增長,三大糧食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雙雙穩定在40%以上。實施農膜回收行動,大力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在西北地區建設100個農膜回收重點縣,不斷健全農膜回收網路體系,全國農膜回收率穩定在80%以上,重點地區農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生活源方面,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監管,減少污染土壤問題發生。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地方科學合理佈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能力,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按照適度超前原則,加快補齊有害垃圾等處理設施短板。
  下一步,我部將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的銜接,強化各類土地安全利用的規劃支撐;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持續推進化肥農藥科學使用,進一步加強農膜污染防治;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與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工作的相互銜接,以鎘等重金屬為重點,解決一批影響土壤環境品質的突出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問題。
  二、關於堅持風險管控,安全消化存量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堅持風險管控原則,不搞盲目大治理大修復。一是加強耕地分類管理。配合農業農村部指導各地完成耕地土壤環境品質類別劃分;加強督促調度,幫扶指導各地分區分類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針對安全利用類耕地,主要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如改種玉米等不易吸收重金屬的農作物,降低農産品超標風險;針對嚴格管控類耕地,採取種植結構調整或者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退出食用農産品的種植。
  二是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份已依法建立並公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涉及地塊1500余塊,完成管控或修復移出名錄地塊550余塊;印發污染地塊用地準入管理相關文件,從規劃許可或用地批准等環節提出相關要求。原環境保護部、原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部署應用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資訊系統,從地塊清單建立到調查、評估、管控、修復等流程管理基本實現資訊化並在三部門間共用,為部門聯動監管奠定了資訊基礎。建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等報告評審通過情況資訊公開制度。印發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品質監督管理文件,強化調查品質管理和過程監管。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有關要求,依法推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的準入管理,指導地方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於拓展生態空間。
  三、關於強化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擔當和協同監管
  一是明確目標責任。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佈實施後,受國務院委託,我部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細化分解具體目標和任務。2019年、2020年,將土壤污染防治主要指標列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指標體系,聯合中央組織部開展考核。“十四五”繼續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等指標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年度成效考核。二是加強統籌協調。我部等12個部門成立全國土壤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各省(區、市)設立土壤污染防治省級協調機構,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三是推進資訊共用。建設全國土壤環境資訊平臺,簽訂土壤環境數據資源共用協議。推動糧食品質監測數據共用,支撐耕地周邊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強化目標任務監督檢查,繼續將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目標任務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體系,嚴格考核,一是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監測和預防,二是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防治措施落地,三是落細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四是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先進適用技術攻關,積極推動技術成果轉化落地和應用示範,五是繼續拓展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支援渠道。同時,繼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部門間工作溝通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土壤環境狀況持續改善。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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