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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8832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2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2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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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鴻鳴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持續加強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建議”,由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資源部、應急管理部、中科院、氣象局、能源局、林草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青藏高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戰略資源儲備基地,是亞洲乃至北半球氣候變化的“調節器”,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維繫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同時青藏高原也是生態脆弱地區,對全球氣候變化響應極為敏感。您提出的有關建議立足現實、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於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和保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於“加快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一是關於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貫徹落實《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2018年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正式啟動國家公園立法工作,《國家公園法》被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二類立法項目;在廣泛開展國家公園管理體制、監管機制、自然資源管理等20余項專題研究的基礎上,推進《國家公園法》起草和編制工作。同時,為落實《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關於“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制定出臺自然保護地法,研究提出各類自然公園的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林草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同步推進《自然保護地法》的起草和編制工作。下一步,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快推動《國家公園法》《自然保護地法》立法工作。
  二是關於加強監測監管,促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林草局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地調查和監測工作,印發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監測方案,在自然保護地監測體系中特別關注對氣象要素、水文和土壤的監測;探索建立“天空地”一體化的監測體系,建立了國家層面的監測平臺,促進對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服務以及人為干擾的有效監管;在自然保護地規劃建設中特別關注了生態系統完整性、原真性的系統保護。生態環境部認真履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制定出臺《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體系,先後出臺自然保護地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等相關標準,並連續5年&&組織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及時嚴肅查處破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問題,推動問題整改和生態修復,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三是關於構建自然保護地周邊生態産品。2021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提出鼓勵打造特色鮮明的生態産品區域公用品牌,將各類生態産品納入品牌範圍,加強品牌培育和保護。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會同自然資源部、林草局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指導支援青藏高原地區依託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結合自身資源條件,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態産品區域公用品牌,加強品牌培育與保護,規範建立生態産品認證評價標準,發揮品牌輻射作用,實現生態産品增值溢價。
  二、關於“對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一是關於加強碳匯計量研究。《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文件,對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作出了系統部署。自然資源部正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林草局等部門編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方案(2021-2030年)》,擬從鞏固生態系統碳儲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建立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評估和計量體系、健全生態系統碳匯相關法規政策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下一步,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等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重要生態系統碳匯機理,建立健全相關碳匯監測核算方法,做好本底調查、儲量評估和潛力分析等工作,加快推進生態系統碳匯統計監測體系建設。
  二是關於支援青藏高原高寒地區植樹種草。科技部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典型脆弱生態修復與保護研究”等重點專項中,部署開展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態系統退化與恢復機制、西藏那曲地區城鎮植樹、高寒礦區生態修復等關鍵技術研究與整合示範,突破退化草地修復、那曲城鎮植樹等關鍵技術,為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建設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林草局印發《“十四五”林業草原保護髮展規劃綱要》,聚焦重點生態區位,在青藏高原科學佈局了一批林草區域性系統治理項目;編制《全國國土綠化規劃綱要(2021-2030年)》,明確了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的國土綠化重點任務和主攻方向。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結合有關規劃和重點專項實施,加大對青藏高原有關省區植樹種草生態保護修復支援力度。
  三是關於合理規劃推廣新能源。青藏高原清潔能源資源豐富,開發利用當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等清潔能源對青藏高原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高品質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各有關部門一直非常重視和支援青藏高原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對青藏高原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部署,將大力推動青海風電、光伏發電和水電基地化開發建設和區域內黃河上游新能源基地建設,在青海西部北部沙漠壁、荒漠地區加快建設一批生態友好、經濟優越、體現國家戰略和國家意志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重點打造藏東南水廠綜合基地。2021年7月,能源局與青海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産業高地行動方案(2021-2030年)》,通過省部共建機制推動青海省“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間清潔能源高品質發展和清潔能源示範省建設。氣象局先後開展了4次全國範圍的風能資源普查和全國太陽能資源評估,為西部高原地區發展清潔能源提供了技術支援。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會同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在充分考慮國家生態安全、清潔能源就地消納能力與電力外送通道建設進度等前提下,有序發展風光水儲等多能互補項目,積極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四是關於推動碳匯交易。2012年,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發佈《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建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支援對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項目的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核證後的減排量可用於市場交易。2020年,生態環境部發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2021年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已有重點排放單位使用CCER進行配額清繳。為進一步完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生態環境部正在組織修訂《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技術規範,支援符合條件的青藏高原地區綠電等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
  三、關於“加強科學研究,提高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體系建設能力”
  一是關於建設“青藏高原環境與氣候變化”國家(重點)實驗室。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青藏高原科研基地平臺建設。科技部佈局建設三江源生態與高原農牧業、冰凍圈科學、草地農業生態系統等國家重點實驗室,圍繞高原水文水資源和水生生態環境、高原冰凍圈過程、草類植物資源種質創新與利用等開展科學研究;支援建設了國家青藏高原科學數據中心,承擔青藏高原科學研究相關科學數據匯交、管理和共用服務工作;佈局建設青海海北高寒草地生態系統、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態系統等9個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並將青海三江源、西藏那曲、西藏納木錯等7個野外站納入國家野外站新建佈局名單,進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區國家野外站區域和領域佈局,開展長期定位觀測和試驗研究。下一步,科技部將根據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優勢科研力量分佈情況,培育建設青藏高原相關全國重點實驗室。中科院正在加快謀劃青藏高原地球系統與資源環境、凍土工程與環境、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多個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將為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提供重要科技平臺支撐。
  二是關於利用好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學考察成果。科技部積極推進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圍繞青藏高原地球系統變化及其影響等關鍵科學問題,重點考察研究過去50年來環境變化的過程與機制及其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提出第三極國家公園群建設和綠色發展途徑等科學方案,優化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應對亞洲水塔變化與影響。中科院利用第二次青藏科考的系統研究成果,提出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科學建議,有關水資源評估結果可為我國水資源戰略提供基礎數據支撐。氣象局持續開展青藏高原氣象科學研究,組織實施了三次青藏高原大氣科學試驗,在高原天氣、氣候研究方面開展了長期監測研究,為科學認識亞洲高山區氣候系統變化基本事實提供了基礎支撐。下一步,各有關部門將繼續組織實施好第二次青藏科考各項任務,充分利用科考成果支撐服務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三是關於建立健全多圈層綜合立體觀測網路。自然資源部正加快推進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制度建設,與林草局聯合組織開展了森林、草原、濕地2022年調查監測工作,並積極籌劃聯合有關部門推進構建水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機制。中科院選取拉薩河流域,聚焦冰的獨特稟賦,建設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與系統治理的科考示範平臺,以冰凍圈及其變化的鏈式響應為重點,加強地球系統變化的多圈層綜合觀測,下一步將加強對有關重點江河湖源頭的科考研究,持續深入開展多圈層相互作用下環境變化機理研究工作。氣象局持續推動加強青藏高原綜合觀測能力建設,推進地面氣象觀測站建設,2021年在西藏、雲南、四川、貴州等青藏高原東部邊坡地帶,地形複雜的偏遠鄉村,七個流域的重點防汛河段和防汛功能性湖泊匯水區域增補了自動氣象站,下一步將繼續加強對青藏高原氣候變化的監測評估。生態環境部積極推進生態監測網路建設,不斷優化國家空氣和地表水監測點位,並積極推動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
  四是關於建立高原氣候變化風險預警系統。自然資源部積極開展氣候變化背景下青藏高原地區主要地質災害機理研究,加強地質災害時空變化特徵規律的分析研判,提前部署防範,積極應對極端氣象事件增多導致地質災害加劇的趨勢。應急管理部通過加強災害風險排查和監測預警、推進國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立部門間監測預報預警資訊共用機制、建立各類技術手段應用機制等,統籌推進青藏高原自然災害綜合防治工作。中科院正會同氣象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等研究加強青藏高原野外科學研究觀測站點體系建設,提升生態、環境和人類活動、氣候變化綜合監測與風險研判、災害預警、安全管控方面的感知與應對能力,重點圍繞“一江兩河”流域監測,開展研究示範工作,建設大氣-水-土壤等環境監測體系,加強對滑坡、泥石流、冰崩、凍融等形成演化與耦合致災以及鏈生災害機理研究,加強重大工程可能風險防控技術研發,提升冰湖潰決災害智慧化監測預警能力。氣象局升級改造了青藏高原重點街(區)災害風險預警系統,組織開展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發揮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適應部際聯席會議機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和氣候變化適應相關的研究、觀測、預警工作。
  四、關於“加大支援力度,服務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是關於完善生態綜合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的要求。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推動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初步建立起多維度、多層次的生態保護補償體系。發展改革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將吸納和提煉有關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加快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二是關於加大對青藏高原生態系統修復、保護項目投入。2021年12月,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水利部、林草局聯合印發《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系統佈局了青藏高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項目,提出三江源生態保護和修復、祁連山生態保護和修復、若爾蓋草原濕地-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保護和修復、阿爾金草原荒漠生態保護和修復、藏西北羌塘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藏東南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西藏“兩江四河”造林綠化與綜合整治、青藏高原礦山生態修復等8項重點工程。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積極做好規劃的落實工作。
  三是關於加大人才技術等支援力度。相關部門積極落實國家援藏政策,通過選幹部派、人才培養、交流合作等形式支援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並多次舉辦“科普援藏”等活動,組織科普專家深入藏區,通過捐贈科普經費、捐助科普設備、科普實驗展演等系列活動,有效提高公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和能力。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支援和宣傳力度,積極推動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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