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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2629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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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安玲等6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助推南四湖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建議”,由我部會同水利部、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南四湖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重要調蓄湖泊和輸水通道,由微山湖、昭陽湖、獨山湖、南陽湖組成,承擔著調洪蓄水、調節氣候、生態棲息、漁業水産、航運交通等多種功能,生態區位十分重要。近年來,流域內山東、江蘇、安徽、河南四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特別是山東省在《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基礎上,針對南四湖流域生態保護進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出臺《山東省南四湖保護條例》,持續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流域生態環境品質得到顯著改善。當前,南四湖周邊區域處於新舊動能轉換期,你們提出的建立南四湖生態治理和保護研究院、對濟寧市沿湖縣予以更多支援、建立跨省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統一河湖排放標準等建議,對於進一步統籌推進全流域生態保護與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於建立南四湖生態治理和保護研究院
  國家高度重視南四湖等重點湖泊生態治理和保護科研工作,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中央級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等,支援相關領域科技創新。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在南四湖流域設置了“南水北調東線南四湖水質綜合改善方案及支撐技術與示範”等3個課題,有力支撐了南四湖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應用,對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向縱深推進、以高水準保護推動高品質發展十分重要。目前,科技部針對南四湖等湖泊水環境品質改善、生態用水需求保障、河湖生態系統功能修復及生態系統完整性提升等需求,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啟動實施了“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綜合治理”重點專項,設置了水系統健康診斷與成因、水環境品質與綜合治理、水生態系統修復與三水融合等6大板塊。山東省可按照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有關規定,組織申報南四湖流域生態治理和保護課題及相關研究院建立,我部將做好配合工作,並積極組織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科研團隊,繼續加大對南四湖生態環境關鍵問題研究力度,助推流域生態保護與高品質發展。
  二、關於對濟寧市沿湖縣予以更多支援
  我部支援山東省于2022年8月印發《山東省南四湖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提出充分發揮南四湖生態承載、水安全保障、産業聯動和文化涵養等作用,著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特色産業發展相協調相適應,著力保障南水北調東線調水安全和流域防洪安全,著力抓好文化保護傳承和群眾生活改善,努力推動南四湖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
  為加大對沿湖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援力度,我部協調財政部通過水污染防治資金支援南四湖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工作,2021年共安排山東省水污染防治資金8.99億元,同比增加12.8%,2022年提前批資金已下達6.24億元,重點支援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進入“十四五”時期,我部繼續把南四湖作為全國重要水體,指導幫扶地方梳理水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分析背後癥結並提出對策措施,完成地市規劃要點編制,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實現精準施治。特別是針對建議中提出的硫酸鹽、全鹽量治理等,將南四湖及入湖河流治理保護、人工濕地生態修復、環湖生態廊道建設及工礦企業尾水處理等內容,納入全國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予以支援,進一步鞏固提升南四湖治理與保護成效。
  三、關於建立跨省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近年來,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正在穩步推進。2016年,財政部會同我部等出臺《關於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生態地區、流域下游與上游通過資金補償、産業轉移等方式,建立“相互監督、聯防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機制。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在資源開發、排污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生態産業、綠色標識、綠色採購、綠色金融、綠色利益分享等9大領域建立補償機制,鼓勵協議各方協商選擇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産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補償方式。
  為推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法制化,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明確進一步完善補償機制、創新補償模式、細化補償標準,並提煉形成以財政補助、區域合作、市場交易等三類補償方式為主體的總體框架,現已按程式上報國務院。山東、江蘇等省可在現有省內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基礎上,自主協商探索適合南四湖流域實際的協同治理模式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我部將協調有關部門予以積極支援。
  四、關於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和統一排放標準
  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求,我部整合組建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負責淮河流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方面的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實現包括南四湖在內的淮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為切實加強南四湖流域各地協同聯動治理,2021年,我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聯合流域內四省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地市政府,建立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機制,開展跨界水污染物聯合監測,科學界定各行政轄區協同治理責任和保護目標,共同確保“十四五”末南四湖各入湖河流入湖口水質均達到Ⅲ類要求。
  在對南四湖湖體水質進行評價考核時,考慮到南四湖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重要輸水通道,調水期間調水線路上水體流動明顯,呈河相特徵,“十四五”期間,我部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精準客觀的原則,對調水期間調水線路斷面按河流標準進行評價考核。
  關於建議中所提流域總磷排放標準問題,近年來,南四湖流域內各地結合實際陸續出臺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保護南四湖生態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為統一流域內總磷等指標排放標準,我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正會同四省相關部門,按照“統一編制、分別報批、各省實施”原則,統一編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致力打破行政區域邊界限制,實施分區差別化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優化空間佈局和完善産業準入政策,促進區域産業結構調整升級。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加快出臺統一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切實加強協同聯動治理,凝聚全流域治理保護合力,共同促進南四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確保南水北調東線水質安全。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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