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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3033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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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民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支援陜南地區解決河流污染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加大資金支援力度
  中央財政高度重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央財政在安排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專項轉移支付時,充分考慮各地污染防治任務的差異性,按照任務量測算分配資金,並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等對資金分配結果進行調整,對防治任務重、環境治理工作績效突出的地方適度傾斜。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陜西省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12.2億元,同比增加160.7%,重點支援開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源頭防控等工作。上述資金採取切塊方式下達到省級,陜西省可按規定統籌加大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等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在支援生態保護修復方面,2019至2021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2.9億元,支援陜西省開展重點區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對提升區域生態系統品質發揮了積極作用。其中,2021年,陜西省統籌利用中央財政支援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2000萬元,支援白河硫鐵礦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
  二、關於加強技術支援幫扶
  我部積極指導陜西省開展白河縣硫鐵礦污染全面調查評估,按照“技術可靠、經濟可行、環境改善”原則,制定系統治理方案,明確了治理目標、技術路線和重點任務。部領導多次赴白河縣現場調研,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陜西省加快解決白河縣硫鐵礦區歷史遺留污染問題。同時,指導協助陜西省研究編制《陜西省漢江丹江流域涉金屬礦産開發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21-2030年)》,組織對陜南礦山開發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全面排查,根據排查情況分層級、分區域、分階段開展綜合治理。
  三、關於強化部門責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尾礦庫綜合治理和風險管控作出部署,明確提出加強歷史遺留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實施礦區地質環境治理和植被重建,推進包括陜南地區在內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生態修復和水污染治理。《規劃》在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工作機制的基礎上,要求各部門加強指導引導,加大政策、資金、項目、改革等支援力度,要求地方政府逐級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重點任務,抓好責任落實。2020年8月,自然資源部等部門印發《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南(試行)》,明確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總體要求、實施範圍和期限、工程建設內容及保護修復要求、監測評估和適應性管理、工程管理要求等,全面指導和規範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2021年,我部印發《關於堅決防止生態保護修復中形式主義行為的通知》,強化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持續推動《規劃》落實,繼續加大對包括陜南地區在內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地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援力度;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範工程競爭性評審,指導地方在摸清歷史遺留礦山底數基礎上,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和儲備,組織做好項目申報工作;指導陜西省深入推進陜南地區礦山開發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治理,持續做好跟蹤調度和指導幫扶;加大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支援力度,指導陜西省及安康市,圍繞“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援方向,積極謀劃和實施項目,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品質。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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