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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891號建議的答覆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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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貞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大對雲南省麗江市程海瀘沽湖兩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資金傾斜支援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給予程海、瀘沽湖保護治理政策及項目傾斜支援
  國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雲南省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支援地方開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等工作,推動流域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一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印發實施的《“十四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將程海、瀘沽湖等高原湖泊流域作為重點區域列入,並提出了推進高原湖泊污染防治相關任務和具體舉措。2016年以來,支援雲南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共14.1億元,實施了一批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河道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等項目,有效提升了水環境綜合治理能力。
  二是2016至2021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雲南省水污染防治資金52.9億元,其中2021年安排10.3億元,較2020年增長6.7%。上述資金通過切塊方式下達到省,由省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相關地區可加強與省級財政部門的對接,按程式申請資金支援程海、瀘沽湖兩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相關工作。
  三是“十三五”期間,財政部等部門啟動實施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通過競爭性評審分三批遴選了25個試點項目。其中,包括雲南撫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中央財政累計下達獎補資金20億元,工程試點對於提升實施區生態系統品質和服務功能發揮了積極作用。2021年9月,財政部等部門印發《關於組織申報“十四五”期間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的通知》,雲南省按要求申報了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2022年4月,財政部等部門開展了競爭性評審工作。
  四是2021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發佈《綠色債券支援項目目錄(2021年版)》,將“水污染治理”納入支援範圍,為持續引導資金流向水源涵養和生態修復建設工程領域提供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指導麗江市當地金融機構加大綠色貸款投放,持續為程海、瀘沽湖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提供金融支援。農業發展銀行麗江市分行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累計發放貸款9.9億元,累計建成污水管道14.5公里、恢復土地面積近1.8萬平方米。富滇銀行麗江市分行推出以林權、林地資産抵押擔保以及門票收入作為質押方式,為瀘沽湖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提供金融支援。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紮實推動《規劃》落地見效,指導支援程海、瀘沽湖等高原湖泊持續開展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工作,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援;指導雲南省相關部門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做好程海、瀘沽湖等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繼續推動當地金融機構為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提供金融支援;加大對雲南省水污染防治資金的支援力度,指導雲南省圍繞解決高原湖泊主要水生態環境問題,積極謀劃和實施項目,推進高原湖泊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二、關於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財政部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範相關工作。一是落實地方政府償債主體責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對地方政府債務,始終堅持“誰舉債誰負責”和中央不救助原則,及時開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傳導壓力,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督促高風險地區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債務風險。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項目接續發行專項債券。為了降低地方財政到期償債壓力,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對於新增專項債券,到期後原則上由地方政府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償還,對債券與項目期限不匹配的,允許在同一項目週期內接續發行。三是鼓勵地方研究建立償債備付金。鼓勵地方結合項目償債收入情況,研究建立政府償債備付金制度,提前鎖定地方政府債務還款來源,平滑債務集中到期償付的壓力。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繼續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指導各地加強項目管理,加強專項債券相關工作研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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