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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4728號(資源環境類362號)提案答覆的函

2022-07-13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7-13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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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進東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建議生態環境部發佈《重點排污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執法監測及資訊公開辦法》,完善公開重點企業執法監測資訊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我部高度重視污染源監測和資訊公開工作,已基本形成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公眾監督的污染源監測管理框架。特別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從法律層面確立了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了以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為主線、政府執法監測為抓手,通過加大資訊公開力度,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污染源監測管理模式。就您關心的關鍵問題,我們開展的工作情況如下。
  一是完善污染源監測管理制度。自2013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資訊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發佈以來,各地在本地政府或相關部門規定的平臺公開污染源監測資訊,國家開展抽查檢查,推動各地做到應公開盡公開。2018年之後,國家不再發佈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污染源監測的範圍擴大到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並按排版污許可制度相關要求開展。我部認真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大力推動排污單位依法依規開展自行監測,並如實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資訊平臺(以下簡稱“排污許可平臺”)上公開污染物自行監測資訊,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7.2萬家排污單位通過排污許可平臺公開手工監測數據。同時,各地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根據各地管理需求開展執法監測。執法監測為地方事權,主要目的是加強對違法企業的監督作用,儘量減少對守法企業的現場檢查,因此國家不對執法監測的數量進行規定,但要求各地執法監測資訊全部公開。“十三五”期間,按照《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發〔2016〕74號)要求,我部按季度對各地執法監測資訊公開情況抽查,結果顯示全國執法監測數據公開率在95%以上。
  二是加強重點排污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名錄管理。2021年10月,我部在《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環辦監測〔2017〕86號)基礎上,起草了《重點排污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對“重點排污單位”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進行了定義,規定了重點排污單位與重點環境風險管控單位資訊公開相關內容,明確生態環境部平臺建設和監督管理要求。目前,該文件已通過我部官網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三是推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自動監測數據管理與公開。我部特別重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污染源監測及資訊公開工作,搭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平臺,印發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關於加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控和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等部門規章和文件,明確要求新建焚燒發電廠投産兩個月內主動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自2020年1月起,按日公開污染物濃度日均值和相關數據,按季度公開環境違法行動處理處罰情況。截至2021年底,全國678家焚燒發電廠的1495台焚燒爐實現全面聯網公開。
  二、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您提出的制定有關制度、完善資訊公開等建議,對我部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下一步,我部將開展以下重點工作。
  一是繼續推動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儘快編制完成《重點排污和環境風險管控單位名錄管理規定》。積極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的出臺,進一步明確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執法監測的概念、管理要求及資訊公開要求。當前,繼續按排版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有關規定,做好污染源監測工作,並推動在相關管理文件中,進一步細化有關管理要求,提升對地方的指導作用。
  二是加強對地方執法監測資訊共用公開的監督。推動執法監測與執法資訊同渠道公開,我部將收集、匯總各省市執法監測資訊公開網址,並公佈全部連結。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執法監測資訊公開的監督,對各地執法監測資訊公開的內容和格式定期進行抽查,並將檢查結果向各地通報,提高執法監測公開水準。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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