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於推動大氣污染治理模式創新,助力製造業高品質發展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近年來,我國環境空氣品質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顯著增強,但重點領域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大氣環境治理能力需進一步提升。您提出的加大政策及科技研發支援力度、規範第三方治理市場、大力推廣綠色低碳迴圈示範經驗等建議貼合實際、針對性強,對於我們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進全國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將在工作中研究吸納。
一、關於加大政策及科技研發支援力度
一是加強資金支援。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每年安排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於支援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工業鍋爐和爐窯清潔能源替代、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鍋爐淘汰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連年增長,從2013年的60億元,增加到2023年的330億元,累計下達超過2100億元,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各地方政府也統籌安排各類資金,積極引導企業深化治理和綠色轉型。
二是加大稅收優惠。增值稅方面,對納稅人銷售自産的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其中,利用各類工業企業生産過程中産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生産的石膏、硫酸、硫酸銨、硫磺等增值稅即徵即退50%;利用工業廢氣、氯化氫廢氣、工業副産氫生産燃料電池用氫、純氫等增值稅即徵即退70%。企業所得稅方面,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專用設備,符合條件的可按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産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有關標準的産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等。
三是發揮金融力量。建立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儲備庫,印發《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創新,支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VOCs綜合治理、工業企業深度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生態環保項目。截至目前,我部已指導270個項目進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儲備庫並向金融機構推送。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對項目庫中符合放貸條件和投資要求的項目,將在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優先給予優惠信貸政策支援。
二、關於推進和規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引領。2021年,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産業,推廣生態環境整體解決方案、託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第三方治理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按排版污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原則,以園區、産業基地等工業集聚區為重點,推動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專業化污染治理,提升設施運作水準和污染治理效果;建設100家左右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範園區;遴選一批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總結推廣成熟有效的治理模式。
二是加大財稅支援。2019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開展了三批次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徵集工作,給予符合條件的園區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援,進一步提升園區大氣污染治理水準,培育壯大環保産業。2019年,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對大氣污染防治等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落實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進一步細化了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具體要求,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是加強監督幫扶。大力懲治低價中標的亂象,溯源並公開治理效果差、工程品質低劣、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準低甚至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環保公司和運維機構,加大聯合懲戒力度。指導各地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定期組織地方環境管理、執法、監測人員及相關企業、環保公司和運維機構等開展VOCs治理專題培訓,努力解決環保治理“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競爭不公平的行為,不斷促進環保産業和環境服務業健康發展。
三、關於推廣VOCs治理經驗
一是加強政策引導。先後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關於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把深化VOCs治理作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加強對各地工作指導,全面提高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推廣可行經驗。針對中小微企業存在的治理難、治理貴等問題,在相關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援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引導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鼓勵支援同一類別工業涂裝企業聚集的園區和集群,推進建設集中涂裝中心;吸附劑使用量大的地區,建設吸附劑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劑規範採購、統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體系;同類型有機溶劑使用量較大的園區和集群,建設有機溶劑集中回收中心。據統計,目前全國已建成各類涉VOCs“綠島”項目近200個。
三是強化幫扶指導。針對地方和企業反映的技術困難和政策疑問,持續開展“送政策、送技術、送服務”活動,幫助企業了解VOCs治理相關方面的技術和政策要求,從意識、能力、管理上提升企業VOCs治理水準。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您的建議,繼續加大對環保産業的支援力度,推動相關資金支援、稅收優惠等政策落地見效;加強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規範和引導,促進第三方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産業化”,實現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實踐中形成的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的宣傳力度,以點帶面推動大氣污染治理模式創新,實現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