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長江口低氧區治理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自然資源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長江口地處長江與東海的連接地帶,受長江徑流和海洋潮汐的雙重影響,其低氧區形成機理複雜。低氧區的發生會對海洋生態健康産生重要影響,國家高度重視長江流域以及長江口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近年來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提案所提建議對我們做好相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和借鑒意義。
一、關於積極謀篇佈局,建立長江口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示範區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等部門先後印發了《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海岸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科學院編制了《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並由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研究提出了包括長江三角洲重要河口區在內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生態環境共同保護的主要思路、重點任務和重點措施,統籌佈局了長江三角洲重要河口區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工程。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抓好規劃各項任務落實,積極支援長江口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品質穩步提升。
二、關於統籌協調,加強跨區域海岸帶綜合治理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將長江口-杭州灣作為三大攻堅區域之一,以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以“1+6”沿海城市(上海市,江蘇省南通市,浙江省嘉興市、杭州市、紹興市、寧波市、舟山市)及其管理海域為重點,系統部署了陸海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環境風險防範和美麗海灣建設等重點任務,並要求各相關沿海地方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
在推進攻堅戰重點任務落實過程中,生態環境部充分發揮有關流域海域派出機構的區域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指導和幫扶各相關沿海地方,以近岸海域水質改善為核心,堅持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綜合施策,實施沿海、流域、海域協同一體的綜合治理。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按照任務分工,有序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形成攻堅合力。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指導督促各相關沿海地方紮實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鞏固已有工作成效,著力推動長江口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三、關於加強長期連續調查與政策研究
近年來,生態環境部認真履行“統一監測評估”職責,切實做好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已連續多年組織開展管轄海域海水水質和典型生態系統健康狀況監測和評估工作。“十四五”期間,在長江口-杭州灣海域布設了211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位,每年例行開展春、夏、秋三期海水水質監測,同時,在長江口布設了朝陽農場、崇明東灘 (左岸)兩個國控斷面,採取人工監測與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對溫度、鹽度、無機氮等指標開展監測。組織開展了長江口、杭州灣生態系統健康狀況監測,並根據相關數據獲取情況。在開展海水水質評價、海水富營養化評價等工作基礎上,及時評估長江口生態系統監測區域內低氧發生情況。自然資源部組織每年夏季對長江口缺氧區的水文氣象、化學、生物生態等要素進行監測評估。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開展長江口及鄰近海域環境品質監測,對水體缺氧等環境問題進行評價,研究分析長江口及鄰近海域低氧區的成因,以及對海洋生態環境系統的影響,評估關鍵監測參數變化,為開展長江口生態環境保護和低氧區治理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將加強長江三角洲河口區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和技術研究,適時出臺有關政策和標準。
四、關於探索多元資金保障模式
“十四五”以來,中央財政通過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支援地方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作,2022年安排了40.46億元,重點支援16個沿海城市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按照黨中央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為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應嚴格控制新設專項資金。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繼續通過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等現有渠道,支援地方開展有關工作。生態環境部也將積極指導地方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項目進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儲備庫並向金融機構推送。
2021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援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從規劃管控、産權激勵、資源利用、財稅支援、金融幫扶等方面提出支援政策,其中將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納入重點領域進行部署,並提出了相關支援政策,鼓勵社會資本通過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模式參與生態保護修復。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進一步研究制定有關配套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洋生態保護修復。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