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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7287號建議的答覆

2023-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3-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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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於明確PFOA管控細則與檢測標準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明確了對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主要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您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提出的三點建議,對我們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和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針對所涉建議,我們梳理了正在開展的工作情況,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措施。
  一、關於制定和明確污染物PFOA的管控細則
  《清單》中針對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制定了主要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一是在源頭禁限方面,根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禁止新建PFOA生産裝置;嚴格限制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使用用途;二是在過程減排方面,根據《清潔生産審核辦法》,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産或者在生産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三是在進出口環境管理方面,我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將PFOA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納入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實施進出口環境管理;四是在末端治理方面,《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明確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報廢棄的、以及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接收且需要銷毀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受控化學物質為危險廢物,應實施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産、使用、貯存、運輸、回收、處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此外,《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要求生産、加工使用或者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中所列化學物質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實施重點環境監管。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印染行業規範條件(2017版)》,要求印染企業規範化學品存儲和使用,建立化學品綠色供應鏈管控體系,避免使用對消費者、環境等有害的化學物質,印染廢水要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發佈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加強進出口環境管理;並推動新污染物治理監管工作的不斷深入。工業和資訊化部將持續推動印染行業規範條件落實,實施印染企業規範公告。
  二、關於儘快制定和明確禁用範圍內PFOA的檢測標準與限值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相關産業的新污染物防治標準化工作,積極發揮標準技術支撐作用:一是發佈了《紡織品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和全氟羧酸的測定》《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等推薦性國家標準,對PFOA的限值和測定提出要求。二是有針對性地在紡織染整助劑領域出臺了《紡織染整助劑産品中部分有害物質的限量及測定》等系列推薦性國家標準,明確染整助劑(含防水劑)中PFOA的測定要求。三是發佈《消費品中重點化學物質使用控制指南》,提出了PFOA及其鹽類的控制建議與適用消費品的範圍。此外,《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將含PFOA及其鹽類的塗料列為淘汰類的落後産品。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行業部門研究制訂強制性標準的可行性。
  三、關於加快完善PFOA的測試方法和檢測能力
  PFOA相關測試方法正在不斷完善:一是工業和資訊化部制定了《鞋類 化學試驗方法 全氟辛烷磺酸鹽和全氟辛酸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行業標準。二是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制定了《皮革和毛皮 化學試驗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類物質(PFOA)的測定》。三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電子電氣産品中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的測定 超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分離膜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四是我部在全氟辛基羧酸方面,組織開展《水質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測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土壤和沉積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測定 液相色譜-質譜法》等兩項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制訂,目前已完成送審稿技術審查。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做好相關産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我部將繼續推動PFOA生態環境監測方法的制訂。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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