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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01743號(城鄉建設類056號)提案答覆的函

2023-07-25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3-07-25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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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於‘十四五’時期走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子的提案”,由我部會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生態環境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會同相關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大決策部署,將農村生活污水等重點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農業農村高品質發展。
  您在深入了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的基礎上,提出關於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資金保障、智慧化方式加強設施建設和運作管護的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我部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動力度。
  一、工作進展
  (一)指導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模式。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關於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指導各地根據村莊類型、人口集聚度、自然氣候條件、經濟發展水準等,因地制宜選取污水資源化利用、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建立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等治理模式。
  (二)多渠道加大資金投入。2020—2022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農村環境整治資金112億元,支援地方加強農村環保設施建設,推動解決生活污水等農村生態環境問題。2022年3月,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印發《關於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融資支援的通知》,發揮綠色金融作用,指導地方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鄉村旅遊等項目整體打包,採取城鄉統籌、“肥瘦搭配、以豐補歉”方式謀劃項目,拓寬融資渠道。根據國辦印發的《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屬於地方財政事權,地方政府應切實承擔支出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農村居民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農戶適當付費、村級組織統籌、政府適當補助的多元化成本分擔機制,確保建成農村環保設施長效運營。
  (三)加強治理成效監管。一是農業農村部多次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檢查、督導調研,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作為重點任務。建立健全問題反映與督促整改機制,通過隨手拍、輿情監測等收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線索,及時轉送地方核查整改。二是生態環境部聯合相關部門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並按年度分解下達各省(區、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具體任務指標。通過環境監測和現場調研等,評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組織各地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作情況排查,對非正常運作的設施分類整改,著力提升設施正常運作水準。
  (四)強化長效運維保障。一是2019年生態環境部印發《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規範編制工作指南(試行)》,指導各地根據農村區位條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處理規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環境改善需求等因地制宜制定排放標準;全國31個省份均印發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根據本地實際,分級分類確定排放限值。二是2022年生態環境部出臺《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示範案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手冊》等文件供各地靈活參考借鑒,指導各地篩選建立適合本地區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工藝;指導中國環境保護産業協會印發《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技術指南》《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作維護技術指南》,明確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維要求,推動提升設施建設和運維品質。三是完善設施用電政策。2022年中辦、國辦印發《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部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推動構建“市縣黨委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鄉村生態振興。
  一是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和技術。鼓勵位於非環境敏感區,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村莊,借助農村環境消納能力,結合果園、菜園、林地、農田等水肥需求等,就近就地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對人口相對集中、不臨近重要水體的村莊,鼓勵採用小型生態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處理技術;對人口較為集中、靠近重要水體的,鼓勵採取對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工藝(如活性污泥法);污水水質水量波動較大的村莊,鼓勵採取抗衝擊負荷能力較強的處理工藝(如生物膜法);對距離城鎮較近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可採取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模式進行處理。
  二是多方籌措資金。推動建立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充分利用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工具,在適宜的地區探索採取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特別是已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地區,探索建立污水受益農戶付費制度。
  三是加強設施運維品質管理。組織地方以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重點,開展季度巡查和半年一次的進、出水口水質監測,鼓勵探索將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數字鄉村建設,通過電量、流量或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實時監管,確保建成設施正常運作。
  四是健全長效運維機制。鼓勵各地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選擇法人主體統一具體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作管理。對缺乏管護和運維資金保障等長效機制的基礎設施,及時建立和完善相關保障措施。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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