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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3838號建議的答覆

2023-08-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3-08-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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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於制定區域差別化的耕地土壤環境品質標準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開展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研究,對科學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具有重要意義。您提出的關於創建區域差異化土壤環境基準和品質標準制定方法學和體系,以及鼓勵地方制定分區、分類、分級的土壤環境品質標準等工作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開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基準和標準研究。
  一、相關工作進展
  (一)完善耕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體系。針對土壤類型多樣、作物多樣的特點,生態環境部制定了一系列標準,推動差異化管理。一是以保障農産品品質安全為主要目的,制定了《土壤環境品質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該標準遵循風險管控的思路,提出了風險篩選值和風險管制值的概念,不再是簡單類似于水、大氣環境品質標準的達標判定,而是用於風險篩查和分類。二是制定發佈《區域性土壤環境背景含量統計技術導則(試行)》,指導和規範地方開展區域性土壤環境背景含量的統計分析。在管理上,可利用土壤背景值判斷土壤是否受到污染,不超背景值的,通常認為未受到污染。
  (二)支援土壤基準與標準研究工作。生態環境部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基礎上,制定印發《環境基準工作方案(2023—2025年)》,專章部署“推動土壤環境基準研究”。一是開展基礎研究。立足我國土壤污染風險篩查和管控需求,厘清土壤環境基準的內涵與外延,研究我國土壤環境基準理論框架和技術方法。研究土壤中污染物的生態毒理效應、污染物在土壤中遷移轉化規律、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模型和關鍵暴露參數等。開展土壤中鉛、砷等污染物生物的可利用性測試和驗證方法研究。二是研究受試物種名錄。探索保護陸生生態的土壤環境基準推導方法,基於生態毒理學、生物分類學和統計學等,研究包含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且反映我國區域特徵的土壤環境基準受試物種名錄及對應的毒性測試方法。
  (三)持續加強耕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一是“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部指導各地以受污染耕地集中的縣級行政區為重點,深入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持續加強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整治一批受污染耕地周邊歷史遺留涉重金屬廢渣及水體重金屬污染底泥,降低大氣重金屬沉降污染農田風險,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根據監測結果,耕地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二是配合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全面落實受污染耕地分類管理制度。全國31個省(區、市)完成了耕地土壤環境品質類別劃分工作,建立了“一圖一表”分類清單,因地制宜實施分類管理,全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達到9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支援開展土壤環境基準和標準研究。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根據《環境基準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深入開展土壤環境基準研究。
  (二)指導各地嚴格落實耕地污染源頭防控和分類管理。
  組織各地深入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治,應查盡查、分階段應治盡治,推動土壤環境品質穩中向好。配合農業農村部指導地方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準。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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