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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2664號建議的答覆

2023-08-18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3-08-18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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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大農村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議”,由我部會同農業農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容,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成美麗中國的內在要求。2019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生態環境部在工作基礎極其薄弱的情況下,會同相關部門紮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十四五”以來,全國累計新增完成3.2萬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1%左右,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等重點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以上;累計消除2200余條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完成“十四五”目標的半數以上。
  您對當前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做了深入透徹的分析,提出的建議具有很強的指導性。我部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分析解決有關問題,不斷提升農村污水治理水準。
  一、相關工作進展
  (一)健全標準規範。“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關於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通知》,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規範編制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確定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控制指標和排放限值。目前全國31個省份已印發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指南》對標準適用範圍、分類分級、污染物控制指標確定、排放控制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
  《指南》明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原則上適用於處理規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污水處理設施,可依據出水排放去向(主要是直接排入水體、間接排入水體和尾水利用)和處理設施規模進行分類分級,至少應分為兩級。關於污染物控制指標,《指南》要求包括pH、懸浮物(SS)和化學需氧量(CODCr)三項基本指標,其他指標未作統一的強制要求,僅針對部分特殊情況要求增加相關控制指標。如,出水排入封閉水體,應增加氨氮(NH3-N)、總氮(TN,以N計)和總磷(TP,以P計);出水排入超標因子為氮磷的不達標水體,應增加超標因子相應的控制指標;出水直接排入有關功能水域(如地表水II、III類功能水域,二類海域)及村莊附近池塘等環境功能未明確的水體,應增加NH3-N。關於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據絕大部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較小的實際情況,《指南》明確提出一定規模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原則上可適當放寬。
  經認真梳理研究,您指出的排放標準適用性不強,缺乏因地制宜制定排放分級分類標準等問題,在一些地方一定程度上確實存在。後續,我部將繼續指導各地進一步優化完善排放標準。
  (二)強化工作統籌。中辦、國辦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職責,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安排部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農村黑臭水體整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方案》,做好建制鎮建成區與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統籌銜接。
  一些地方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如河南省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印發《關於科學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見》,鼓勵城鄉污水一體化治理,明確由住建廳負責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和運維服務向村莊延伸覆蓋,生態環境廳負責技術指導和環境監管。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用一體化的指導意見》,明確由水務部門負責推動城鄉污水一體化治理。
  (三)探索模式技術。中辦、國辦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中央農辦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於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指導地方以資源化利用、可持續治理為導向,分區分類治理生活污水。其中,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近郊農村延伸,將農村生活污水納入城鎮污水管網進行處理;人口密集且不具備利用條件的,可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居住分散、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就地就近實現農田利用。總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確保符合當地農村的社會經濟情況。
  生態環境部印發《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示範案例》,推介區域代表性強、符合農村特色、運作效果好、經濟實用的案例,指導各地因地制宜選取治理模式。農業農村部遴選推介農村廁所糞污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典型範例。地方以國家相關技術規範為指導,摸索適合當地的治理技術路徑。目前,19個省份已篩選建立了適合當地特點的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工藝。如河南省修訂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薦技術模式》,海南省印發《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大模式六條路徑”協同推進的技術指引》。
  (四)開展宣傳引導。生態環境部在“兩微”平臺開設《走進美麗鄉村》欄目,積極宣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政策舉措、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效。各地積極探索不同方式,引導農民參與治理。如湖北崇陽縣利用“灣子夜話”組織議事,引導村民支援並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用地、管網入戶和工程品質監督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部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構建“市縣黨委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鄉村生態振興。
  一是指導完善排放標準。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政策和技術要求宣貫、培訓,避免不合理設置出水排放要求。指導地方以問題為導向適時完善排放標準,進一步推動科學有序治理農村生活污水。
  二是發揮縣級黨委政府統籌作用。制定《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機制。縣級黨委和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職責部門、運作管理單位責任,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監督的運作管護機制。鼓勵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選擇法人主體統一具體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作管理。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評估監督;有關工程建設品質監管部門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工程設施的品質監管。
  三是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和技術。指導地方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迴圈利用為導向,因地制宜分階段對農村生活污水應管儘管、應治盡治。鼓勵位於非環境敏感區,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村莊,借助農村環境消納能力,結合果園、菜園、林地、農田等水肥需求,就近就地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對人口相對集中、不臨近重要水體的村莊,鼓勵採用小型生態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處理技術;對人口較為集中、靠近重要水體的,鼓勵採取對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工藝(如活性污泥法);污水水質水量波動較大的村莊,鼓勵採取抗衝擊負荷能力較強的處理工藝(如生物膜法);對距離城鎮較近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可採取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模式進行處理。
  四是激發村民主體意識。積極宣傳各地區各部門推進農村污水治理的政策和做法成效,大力宣傳環境保護、綠色迴圈理念,提高村民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責任,逐步引導農民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完善村規民約,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的現象,鼓勵農戶利用房前屋後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等,實現污水就地回用。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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