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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2720號(資源環境類206號)提案答覆的函

2024-08-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4-08-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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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康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打造美麗中國先行區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具備建成世界一流灣區良好基礎,也是向世界展示美麗中國建設成就的重要窗口。生態環境保護既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板塊、成效標識,也是前提基礎、關鍵支撐。您在提案中系統分析了粵港澳大灣區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從加大對粵港澳大灣區空氣品質改善先行示範區建設力度等方面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這對於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改善大灣區生態環境品質,建設美麗灣區具有重要意義。針對您提出的意見建議,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及下步打算如下。

  一、關於加大對粵港澳大灣區空氣品質改善先行示範區建設力度

  一是強化頂層部署。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品質始終走在全國前列,為我國其他區域生態環境改善提供了很好的參考和借鑒。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明確將粵港澳大灣區作為空氣品質改善先行示範區,充分彰顯了國家層面對粵港澳大灣區空氣品質改善的肯定和支援。2022年,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港澳辦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推動粵港澳空氣品質邁向更高水準,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協同控制,積極探索O3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技術手段和管理機制,實施空氣品質精細化管理,為指導粵港澳三地空氣品質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撐。

  二是推進區域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部先後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生態環境保護2023年工作要點》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生態環境保護2024年工作要點》,對加強區域空氣品質健康指數研究、探索統一的機動車排放標準作出要求。針對珠三角地區提出重點加大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減排力度,補齊治理設施短板,提升精細化管理能力等要求。指導珠三角開展PM2.5和O3綜合防控技術與精準施策示範,研究PM2.5和O3污染防治技術方法體系與管理機制。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統籌開展新生産機動車污染治理水準提升、在用機動車排放檢驗監督檢查、車用油品品質升級,協同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研究制定下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開展新階段油品品質標準研究,並將積極支援粵港澳三地建立統一的機動車排放標準。

  三是加大中央資金支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確將地方性的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檢查等確認為地方事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為鼓勵和引導地方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檢查等能力建設工作,對能力建設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支援。根據財政部&&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用於能力建設的經費不得超過資金總規模的5%。近年來,生態環境部積極配合財政部安排中央資金支援廣東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已累計下達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資金31.5億元,資金支援規模在華南地區最高。其中,2024年下達大氣污染防治資金5億元,支援廣東省開展燃煤污染控制、工業污染治理、能力建設等工作。

  二、關於科學考核評價水污染治理成效和水質狀況

  水體中溶解氧對於維持水生生物生存非常重要,《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將溶解氧作為衡量地表水環境品質的基本項目之一。近年來,按照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地表水環境品質考核工作,合理區分人為活動和自然因素對地表水環境品質的影響,實事求是開展考核工作。

  三、關於探索劃定河口區特別管理區

  一是強化重點河口區生態環境管理。生態環境部大力支援粵港澳大灣區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美麗海灣建設提升行動,聚焦紅樹林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加強廣東省重點海域生態環境調查與評估,開展重點河口區水質和生物多樣性等多項指標的摸底調查。在珠江口試點開展基於營養鹽基準值的河口區差異化評價,科學劃定河口區範圍。

  二是加強入海河流總氮污染治理和管控。指導粵港澳大灣區所在地市印發實施“一河一策”總氮治理與管控方案,對珠江流域上下游入海總氮治理提出了明確要求。紮實推進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入海河流水質改善行動,強化陸海統籌和區域協同,深化珠江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聚焦入海河流總氮濃度反彈等突出問題,每月將珠江等入海河流總氮濃度變化情況專題納入全國水環境形勢分析,精準識別入海河流總氮汛期污染強度較大斷面,組織開展入海河流總氮濃度時空分佈等基礎研究。指導珠江流域上下游城市多措並舉加強總氮排放控制,削減入海河流總氮污染負荷。經過各方努力,2024年1—6月,珠江流域入海河流總氮濃度2.33mg/L,同比下降2.5%。

  四、關於支援指導粵港澳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合作

  一是加強政策支援。推動中央編辦同意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作為主辦單位,在廣東登記設立粵港澳生態環境科學中心,負責面向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需求,開展前瞻性、戰略性、系統性、基礎性科學研究,開展生態環境治理關鍵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與諮詢服務,開展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粵港澳與國際合作交流等。支援粵港澳環境品質協同創新聯合實驗室、大氣光化學實驗室、新污染物風險評估與管控實驗室、生態環境管理綜合智慧決策輔助實驗室等平臺建設。

  二是推動基礎研究。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專項中,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二次污染與氣候變化協同應對的綜合防控技術示範與實踐”研發項目。以大灣區一體化大氣污染與氣候變化協同應對為核心,重點圍繞二次污染在大灣區主要傳輸通道上的成因與演變機制及對氣候變化響應、二次污染與氣候變化協同應對綜合防控和高密度城市空氣品質精細化管治技術體系建立等關鍵科學與技術問題開展研究。通過研究,構建大氣污染和氣候變化協同應對及高密度城市空氣品質精細化管治技術體系,建立三地一體化的空氣品質新標準、排放清單、大氣成分和溫室氣體監測網、健康風險預報預警系統、二次污染與氣候變化協同應對和高密度城市空氣品質精細化管治技術體系等,為粵港澳大灣區科學精準治污提供科技支撐。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決策部署,全力支援粵港澳三地在生態環境領域先行先試,積極打造國際一流美麗灣區。一是支援廣東省加強生態環保重大項目儲備,提升資金使用成效。二是支援粵港澳建立健全空氣品質管理體系,共同開展空氣品質健康指數銜接研究,積極支援粵港澳三地建立統一的機動車排放標準。三是不斷完善考核工作,合理剔除自然因素影響,科學開展地表水環境品質考核工作。四是繼續支援粵港澳大灣區推進陸海統籌的海域綜合治理,建立健全珠江流域入海總氮上下游協同減排機制,進一步推動在珠江口海域探索制定適用於河口區的水質評價試點方法。五是持續推進相關研發項目,促進有關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為粵港澳大灣區環境品質持續改善提供科技支撐。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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