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2985號(城鄉建設類085號)提案答覆的函
武強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低碳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在‘無廢城市’建設中關鍵作用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強化頂層設計引領
2020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焚燒廠時要同步明確飛灰處置途徑,保障飛灰安全處置,重點區域要綜合考慮區域內飛灰産生量、運輸距離、環境容量等因素,跨區域佈局建設飛灰協同處置設施。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加快提高焚燒飛灰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能力,推動共建共用、協同處置,以城帶鄉提高環境基礎設施水準,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將符合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優先安排環境基礎設施用地指標,加大資金多元投入。
二、加快綠色低碳發展
2024年2月,工業和資訊化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動製造業綠色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區域綠色低碳優化佈局,要求嚴格項目準入,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準項目盲目開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強資源耦合和迴圈利用,加快建設“無廢企業”“無廢園區”“無廢城市”。針對您提出的“避免高耗能、高排放飛灰資源化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飛灰資源化項目”有關建議,我們認為應加以重視。目前,我國飛灰處理仍以填埋為主,水泥窯協同處置在一定範圍內得到推廣應用,但總體看來,其他成熟可靠的技術不多,大部分處於研發階段,綠色低碳技術儲備不足。2020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固廢資源化”重點專項佈局“固廢焚燒殘余物穩定化無害化處理技術與裝備”項目,旨在突破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低溫協同控制、高溫燒結、高溫熔融等關鍵技術、工藝和整合裝備,實現焚燒殘余物近零填埋與高值利用。目前,該項目已結題驗收,探索形成了焚燒飛灰處理的先進可行技術路線,推動了飛灰處理技術綠色低碳轉型。
三、強化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
一是強化飛灰産生和利用處置單位監管。2021年6月,我部印發《關於深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持續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要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做好焚燒飛灰貯存、轉移等工作,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執法力度,重點打擊非法轉移、處置焚燒飛灰行為。組織印發《危險廢物處置場和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技術指南》,部署開展有關飛灰填埋處置場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基本摸清處置場及周邊地下水污染狀況,指導地方組織核實排查並形成解決計劃。
二是加強飛灰利用處置能力建設。2023年5月,我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在全國統籌佈局建設一批以飛灰等為重點的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作用,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納入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援範圍。
四、加強制度、技術、標準和市場體系建設
資訊披露方面,我部印發實施《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等文件,指導各地建立統一的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系統。目前,已有包括飛灰産生和利用處置企業在內的8萬餘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系統平臺依法披露環境資訊。
生態補償制度方面,202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目前,該項工作正在研究當中。
技術推廣應用方面,我部以“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指導有關地方加強低能耗、低成本飛灰處理技術的推廣應用。例如,一些地方採用“低溫熱分解+水洗”技術工藝對飛灰進行二噁英解毒和無機氯鹽脫除等預處理,並開發了殘余物作為混凝土添加劑或製備地聚物膠凝材料等技術。
價格、收費政策方面,根據《關於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産業化的通知》要求,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具體原則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體收費標準由設區的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目前,各地對飛灰等危險廢物處置收費一般按廢物重量計收,主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少數地方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危險廢物生産企業和處置企業協商確定。
稅收政策方面,為支援環保事業發展,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國家已針對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出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例如,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目錄範圍內的環境保護項目和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彌補虧損年限延長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銷售自産的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金融支援方面,金融監管總局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政策,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資源迴圈利用等綠色低碳領域的支援力度。2024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綠色低碳轉型産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等納入重點支援範疇。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推動落實有關文件要求,加快補齊焚燒飛灰利用處置設施短板,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的篩選和推廣應用,強化飛灰環境監管與風險防控,落實有利於飛灰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稅收、價格、金融等政策,推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低碳利用和處置,助力高標準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