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4987號(資源環境類324號)提案答覆的函
蔣巍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增強綠色迴圈利用與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的提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分別辦理。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一、關於含磷固廢磷回收相關法規政策標準
我部積極推進含磷固廢資源化利用及污染防控。配合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印發《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和《關於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實施意見》,提出積極採用好氧發酵、厭氧消化等工藝,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營養物質。配合工信部制定印發《推進磷資源高效高值利用實施方案》《磷石膏綜合利用行動方案》等文件,推動磷化工全産業鏈清潔生産,推進磷石膏等含磷固廢資源化利用,包括推進黃磷副産磷泥製備飼料磷酸氫鈣、鼓勵開展磷石膏預處理降低水溶磷含量等。修訂發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強化含磷固廢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填埋全過程污染控制技術要求,規定按照HJ 557規定方法獲得浸出液中磷酸鹽≥0.5mg/L或元素磷≥0.1mg/L的屬於第II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此外,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磷石膏利用和貯存污染控制技術規範,擬提出磷石膏按照HJ 557製備浸出液中總磷濃度要求,倒逼産廢單位開展含磷固廢中磷元素回收。
二、關於含磷固廢磷回收示範工程建設
我部高度重視含磷固廢利用處置工作,通過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引導地方不斷提升磷石膏等含磷固廢治理能力水準。例如,湖北省發佈《湖北省磷石膏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程(試行)》,明確水泥緩凝劑等磷石膏綜合利用産品中水溶磷含量限值。湖北祥雲集團500萬噸/年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對磷石膏進行水洗無害化預處理,大大降低磷石膏中的磷、氟等有害物質,同時實現石膏中水溶磷的回收利用。此外,將濕垃圾磷資源轉化回收及污染削減技術納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迴圈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要求新建30萬噸級/年濕垃圾氮磷協同增效與定向轉化示範工程,磷資源總回收率≥50%,該指南目前已完成公開徵求意見。針對您提出的含磷固廢建材利用産品中磷元素淋溶緩釋可能影響周邊水體環境品質等有關問題,我們認為應給予重視,將在後續工作中研究控制措施。
下一步,我部將持續加強總磷污染控制和含磷固廢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污染控制技術規範。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指導地方深入探索推動含磷固廢中磷元素回收利用,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案例模式。支援區域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在飛灰、廢酸協同含磷污泥利用處置方面的技術研發,支援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作為相關技術成果工程化産業化基地進行工程示範應用。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