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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168號建議的答覆

2024-08-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4-08-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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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炳樑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出臺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司法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的意見》《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等中央文件中,都明確提出研究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生態環境部、司法部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積極推動監測條例出臺工作。您提出的加快出臺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等建議,對於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將在工作中積極予以吸納。
  一、有關工作進展
  如您在建議中所説,近年來,我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快速發展,但也存在社會監測機構監管法律依據不足、污染源監測數據品質不高等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出臺了一系列文件,作出了新的戰略部署,也對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既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頂層設計的迫切需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管理,我部全面梳理黨中央和國務院文件、法律法規關於生態環境監測的規定和要求,深入分析總結我國監測現狀,充分吸收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生態環境監測管理經驗,多次組織調研和座談研討,並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了《生態環境監測條例(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對生態環境監測內涵、監測管理制度、監測活動和監測機構管理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2020年,經部務會審議通過,我部向國務院正式報送《條例(草案)》。2024年5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同時,我部于2024年3月印發的《關於加快建立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的實施意見》也提出,要推動出臺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履責、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大監測”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深入貫徹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會同司法部加快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出臺,進一步織密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以高品質立法支撐生態環境監測高品質發展。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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