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紅霞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統籌推進碳定價機制建設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開展碳定價體系探索研究,健全碳排放核算體系
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制度創新,也是我國碳定價機制的主體形式。全國碳市場包括強制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自願性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兩個部分。強制和自願兩個市場既各有側重、獨立運作,又同向發力、互為補充,並通過配額清繳抵銷機制有機銜接。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市場運作總體平穩有序。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于2024年1月正式啟動,鼓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參與碳減排行動。總體上看,全國碳市場運作平穩,數據品質全面提升,市場功能逐步顯現,企業碳排放管理能力顯著增強,建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管理制度,為推動雙碳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碳市場交易價格為開展氣候投融資、碳資産管理、配額質押等錨定了基準價格,撬動了更多綠色低碳投資,顯現出對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的積極推動作用。
2022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明確了建立全國及地方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等4項重點任務,提出了夯實統計基礎等5項保障措施。2023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産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明確了制定産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加強碳足跡背景數據庫建設等5項重點任務。2024年5月22日,我部聯合14部門印發《關於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明確碳足跡管理工作目標和實現路徑,強化任務分工和政策協同,從夯實制度基礎、構建工作格局、推動國際互信、加強能力建設四個方面提出22項重點任務,分工涉及19個部門,動員地方政府、協會、企業等各方參與,編繪了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的“任務書”和“施工圖”。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政策配套制度,分階段有序擴大市場覆蓋行業範圍,持續提升數據品質管理能力和水準,嚴懲重罰數據造假行為,不斷豐富交易品種、主體和方式,進一步提升市場活躍度,完善價格發現功能。積極推動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持續建設完善制度體系,擴大市場支援領域,探索數據品質管理有效路徑,推動核證自願減排量廣泛應用。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産品碳標識認證管理辦法,明確適用範圍、標識式樣、認證流程、管理要求,規範産品碳足跡專業服務要求,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産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認證機構,推動國際銜接互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積極配合加快推進地方、行業、企業等層面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夯實碳排放數據基礎和方法支撐。
二、關於優化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
配額分配製度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平穩有序運作、實現政策目標的基礎。目前各國碳市場配額分配主要有基於碳排放強度和基於碳排放總量兩種方法。我國根據國情和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採用碳排放強度基準法分配配額,與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的節奏和力度保持一致。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免費發放碳排放配額。適時引入配額有償分配並逐步提升有償分配比例,有利於完善全國碳市場功能,更好發揮市場機制推動雙碳目標實現。《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配額分配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逐步推行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方式。目前,我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配額有償分配相關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完善發電行業配額分配方法,結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擴大行業覆蓋範圍相關工作,統籌考慮各行業排放特點、數據基礎、監管難易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科學合理制定相關行業配額分配方法,在壓實企業減排主體責任的同時,兼顧企業發展的需求。同時,穩步推行配額有償分配,共同推進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更好發揮全國碳市場作為雙碳工作重要政策工具作用。
三、關於健全激勵機制
我部高度重視全國碳市場與其他相關政策和市場機制的協同,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相關政策的協同研究,探索在全國碳市場制度框架下,與包括綠證在內的各項制度進行銜接的具體方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推動減排的積極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同時,加強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2023年,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結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共舉辦134場培訓活動,約1.16萬人次參與培訓,培訓主體包括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重點排放單位、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等。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專家庫,及時解答參與主體遇到的各類技術和政策疑難問題688個。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建立邊界清晰、並行不悖、形成合力的碳減排政策體系,持續擴大碳市場覆蓋行業和領域,推動綠證與碳市場有效銜接,進一步加強碳市場人才和團隊培養,宣傳解讀碳市場政策和建設進展成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作用。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