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2098號(農業水利類156號)提案答覆的函
連玉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將農牧業碳匯納入CCER市場體系助力國家雙碳戰略實施的提案”由我部與農業農村部分別辦理。經認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職能部分答覆如下:
為激勵行業、企業更廣泛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我部積極建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各類社會主體可以按相關規定自主自願開發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項目的減排效果經過科學方法量化核證後,可以通過市場出售獲取相應的減排貢獻收益。目前,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一是構建基礎制度框架。聯合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制定發佈項目設計與實施指南、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規則、註冊登記規則、交易結算規則等相關配套制度文件,向市場參與主體提供全流程、全要素的規範指引。二是明確市場優先支援領域。制定發佈深遠海海上風電、並網光熱發電、造林碳匯、紅樹林營造、煤礦低濃度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節能等6項方法學,支援可再生能源、生態系統碳匯、甲烷減排、節能增效等領域發展。發佈《關於公開徵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的函》,常態化開展方法學建議徵集、評估遴選和發佈工作。三是建設基礎設施和設立機構。組織建設完成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註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並上線運作,批准首批5家審定與核查機構,完成第一批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核查員註冊,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涵蓋審定與核查、註冊登記、交易等全鏈條流程基本構建完成。2024年1月22日,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啟動。截至2025年5月31日,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累計成交量為187.93萬噸、成交額為1.57億元,切實支援對減碳增匯有重要貢獻的項目發展,成為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重要渠道。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有關要求,我部推進建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統一管理規則、交易場所和監管機制。碳匯是自願減排交易市場下的一種項目類型,符合條件的碳匯項目可在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參與交易,無需另行開展碳匯交易試點。
根據國際通行規則,可用於交易的碳匯有嚴格的範圍限制和技術要求。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與國際通行規則保持接軌,要求能夠進入自願減排交易市場的項目具備額外性,項目産生的碳匯具有持久性,且數據品質有保障。
下一步,我部將認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議,堅持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作為推動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性制度的工作定位,持續完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在支援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的同時,結合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公開徵集和評估遴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將農牧業碳匯納入自願減排交易機制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進行深入研究,按照“成熟一個,發佈一個”的原則,進一步擴大市場支援領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作用。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