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敬余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錳污染修復困境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錳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以來,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督促指導湖南、重慶、貴州三省市標本兼治,紮實推進錳污染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已開展工作
(一)積極推動“錳三角”污染治理工作
指導地方科學謀劃治理思路措施,圍繞錳産業結構調整、錳渣庫污染治理兩條主線綜合施策,制定系統治理規劃或工作方案,推動錳污染治理。截至2024年底,湘渝黔“錳三角”地區電解錳企業已由24家優化壓減至3家,産能由59萬噸降至18萬噸。62座錳渣庫中,49座已完成治理,完成率79%。其中,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10家電解錳企業中已關閉退出8家企業,基本完成“兩斷三清”工作,保留的2家企業正在進行提升改造工作;電解錳産能從24萬噸降至13萬噸;19座錳渣庫中,16座已完成治理或進行常態化管控,剩餘3座正在進行治理。“錳三角”地區地表水環境品質持續好轉,電解錳行業長期粗放無序發展的局面明顯改善。
(二)強化錳污染治理資金缺口支撐保障
2020年,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明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由省級財政部門或者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生態環境等部門報本級政府批准設立,用於支援土壤修復治理産業發展。中央財政通過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建立基金的省份予以適當支援。“十四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貴州省土壤污染防治資金9.05億元,支援開展涉重金屬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風險管控、修復治理及評估監測等工作,其中“錳三角”地區屬於資金支援範圍。資金主要採用因素法分配,切塊下達到省,貴州省可統籌支援推動銅仁地區錳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為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避免重復投入,新設專項資金(基金)和政府投資基金,應在深入評估論證基礎上按程式報批。當前已有相關資金渠道對錳污染治理相關工作予以支援,因此財政部考慮在中央財政層面不宜再新設立專項資金。建議貴州省銅仁市積極做好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項目謀劃,夯實項目實施基礎,積極儲備優質項目,爭取中央生態環境資金支援。
二、下一步工作
我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認真研究代表建議,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強化技術幫扶,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持續推進“錳三角”污染治理工作。繼續加大對貴州省的支援力度,指導貴州省加強錳污染治理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統籌謀劃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積極配合財政部和自然資源部研究優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支出範圍,增加錳等重金屬污染防治內容。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4日